问政内容
男方生育保险为什么不能使用?
- 问政网友:zhouxln
- 问政对象:龙马潭区医保局
- 提问时间:2025-11-26 12:25:54
男女双方均为未婚,女方生小孩儿买了农村医疗保险,男方有职工医疗保险,未扯结婚证,生育后男方做亲子鉴定。但是医院不给使用男方生育保险。那男方买的生育保险因为没有扯结婚证就不能正确使用。社保局应做出正确应对规定,这是一个漏洞,如果不能使用男方生育保险,岂不是白白征收此项保险的费用,是否考虑退还男生的生育保险费用?
问政跟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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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26
12:25:54 zhouxln 已问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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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26
17:46:18 龙马潭区医保局 已转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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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28
15:40:32 龙马潭区医保局 已受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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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28
15:40:58 龙马潭区医保局 已回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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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28
16:38:03 zhouxln 已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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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政回复
- 回复单位:龙马潭区医保局
- 回复时间:2025-11-28 15:40:58
市民朋友:
您好!您通过网络问政关于“男方生育保险为什么不能使用”的问题已收悉,我单位已于2025年11月28日进行了认真核实,现将处理情况回复如下:
根据《泸州市基本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实施细则》(泸市医保发〔2022〕44号)文件第七条:生育保险费由用人单位按月缴纳,职工不缴纳生育保险费。
第三十八条:在我市连续参保 且足额缴纳生育保险费满9个月及以上的男职工,其未就业配偶符合规定的生育医疗费用,生育保险基金按照核定生育医疗费用(含产前检查)支付金额的50%支付生育补助金。如其配偶已在职工医保或居民医保中报销生育医疗费用的,生育保险基金只补助产前检查定额补助标准的50%。
综上所述,男方未就业配偶生育的,在男方连续缴纳生育保险费满9个月及以上,可以使用男方生育险报销生育的医疗费用和产前检查费用。
根据您的描述,您与小孩的母亲未进行婚姻登记,做了亲子鉴定。亲子鉴定不能作为法律认可的配偶关系,需提供结婚证方可证明是配偶关系,才能享受男职工生育保险待遇。
感谢您的来电,祝您生活愉快!
泸州市龙马潭区医疗保障局
2025年11月2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