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政内容
关于独生子女社保问题
- 问政网友:相随心变
- 问政对象:泸县卫生健康局
- 提问时间:2025-11-27 16:17:37
咨询:泸州市其它地区独生子女能享受社保减免200元,泸县地区政策不一样吗?
问政跟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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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27
16:17:37 相随心变 已问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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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27
17:58:00 泸县卫生健康局 已受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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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28
17:25:27 泸县卫生健康局 已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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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政回复
- 回复单位:泸县卫生健康局
- 回复时间:2025-11-28 17:25:27
网民朋友:
您好!您在“有话请您说—泸州市网络问政平台”上反映“泸州市其它地区独生子女能享受社保减免200元,泸县地区政策不一样吗?”的问政收悉,现将相关政策回复如下:
“独生子女家庭资助参保政策,资助标准按照我市同期居民医保个人缴费标准的50%执行”是泸州市对持有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农村独生子女父母给予资助的地方性政策,所需资金由各区县根据自身财力的实际情况进行资助。在政策执行中,泸县结合自身的实际情况和财政实力进行了细化,对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18周岁以下独生子女及其父母,其个人缴费部分由县财政解决50%;计划生育特别扶助对象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由县财政全额代缴最低标准的医疗保险费。
泸县卫生健康局工作人员于11月28日与您电话联系沟通,您表示已知晓相关政策。如仍有疑问,请咨询泸县卫生健康局人口监测与家庭发展股,联系电话:0830-819134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