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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政内容

拖欠2023年一年的社保

  • 问政网友:陈昌兰
  • 问政对象:叙永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提问时间:2025-11-28 12:45:49

本人2021年五月十二公司到2023年12月底,拖欠我2023年的社,造成我办失业保险,要写放弃承诺书,放弃半年。

问政跟踪
  • 1 2025-11-28
    12:45:49
    陈昌兰 已问政
  • 2 2025-12-04
    14:26:09
    叙永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已受理
  • 3 2025-12-08
    16:07:45
    叙永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已回复
问政回复
  • 回复单位:叙永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回复时间:2025-12-08 16:07:45

网民朋友:

您好!您通过网络问政平台反映的“四川斌正纳米科技有限公司拖欠2023年一年的社保”问题已收悉,我单位已于12月4日进行了认真调查核实,现将处理情况回复如下。

关于您的社保欠费问题:经核实,四川斌正纳米科技有限公司于2021年6月为您办理社保(工伤、失业、养老)参保登记,并于2024年1月申报停保登记,已缴纳您2021年6月至2022年12月,2023年1月至2024年1月属欠费。按照社会保险费征收职能划分,2020年11月起社会保险费征收属税务部门职能,我局已将该单位的欠费情况告知税务,由税务部门进行依法催收,相关催收情况您可直接咨询税务部门。

关于您的社保催收问题:税务部门高度重视,并组织专人进行调查核实。经调查,四川斌正纳米科技有限公司确未缴纳及为您代为缴纳所属期2023年1月至2023年12月单位及个人的社会保险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六十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行申报、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非因不可抗力等法定事由不得缓缴、减免。职工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由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用人单位应当按月将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明细情况告知本人。”

税务部门依照社会保险费法定催缴流程于2024年6月11日向该公司送达《社会保险费征缴事项通知书》(叙税水税费通[2024]3号),该公司收到文书后并未缴纳社会保险费。税务部门又于2024年8月27日向该公司送达《社会保险费限期缴纳通知书》(叙税水税社限缴通〔2024〕4号),要求该公司于2024年9月11日前缴纳欠缴的社会保险费,但该公司仍未缴纳。后税务部门于2024年9月至2024年12月期间多次对该公司进行电话催缴和现场约谈,但该公司仍未缴纳其欠缴的社会保险费。

近期,税务部门又与四川斌正纳米科技有限公司取得联系,该公司表明现在公司资金受法院监控,需先确保执行支付拖欠的员工工资。税务部门与法院取得联系后,法院表明该情况属实,且待法院执行完毕后,该公司剩余资金不足以支付其欠缴的社会保险费,暂无法为您代为缴纳社会保险费。

后续税务部门将持续跟进,并积极与人社、法院等部门进行联动,待该公司资金充足时,税务部门将严格按照欠费指引流程进行社保费催缴,确保您的社保权益。

我局工作人员于12月4日与您就社保欠费问题进行了电话沟通,已告知您相关办理情况。

感谢您的留言,祝您生活愉快!

承办人:参保权益管理股—许春梅

联系电话:0830-6222873

叙永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局

2025年1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