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政内容
龙马潭区最新产假规定
- 问政网友:mymzjsmz
- 问政对象:龙马潭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 提问时间:2025-11-29 13:28:31
11月28日省卫健委发布的川卫发〔2025〕14号《关于〈四川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实施中有关假期规定适用问题的指导意见》中提到“ 2025年11月28日正在休生育假的,适用现行《条例》规定的生育假假期,休假职工应与用人单位完善延长假期手续。”,请问龙马潭区内单位目前是否参照最新规定执行,还是说需等市区出具相关实施办法后再参照执行?下一阶段市区会发布相关文件吗?
问政跟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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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29
13:28:31 mymzjsmz 已问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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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03
11:03:22 龙马潭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已受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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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03
11:04:00 龙马潭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已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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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政回复
- 回复单位:龙马潭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 回复时间:2025-12-03 11:04:00
网民朋友:
您好!您反映的问题收悉,现回复如下:
12月1日、3日,我局工作人员拨打了您的电话,详细进行了解答。
感谢您的问政,祝您生活愉快!
联系电话:0830-2511867
泸州市龙马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12月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