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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政内容

关于锦绣山水业委会主任不作为的反映

  • 问政网友:用户b0950
  • 问政对象:红星街道
  • 提问时间:2025-11-30 08:43:26

据了解,锦绣山水业委会现有四人,除偶尔有一个业委出来联系小区内招投标事宜外,其他三人(包括业委会主任)长期缺位不作为,但每月照样领取津贴补助费(500到300元不等),业委会办公室长期关门闭户,对小区公共收益的具体明细长达一年以上不公布(以前议事规则要求每半年必须公布),业主在几个业主群反映问题,业委会成员根本视而不见,不予理睬。被业主们戏称为:“泸州市找不到第二个不敢跟业主见面的业委会主任,而锦绣山水的业主就遇到了”,业主们意见非常大,要求他们自动辞职,重新选举有担当、负责任、敢作为的新一届业委会。请上级部门组织调查,维护广大业主们的合法权益。

问政跟踪
  • 1 2025-11-30
    08:43:26
    用户b0950 已问政
  • 2 2025-12-15
    17:02:09
    红星街道 已受理
  • 3 2025-12-15
    17:04:22
    红星街道 已回复
问政回复
  • 回复单位:红星街道
  • 回复时间:2025-12-15 17:04:22

泸州市龙马潭区人民政府红星街道办事处回复:

尊敬的网友,您好!根据您反映的《关于锦绣山水业委会主任不作为的反映》,经红星街道、春晖社区现场核实,根据锦绣山水小区于2021年10月业主大会表决通过的《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第三十七条第一款,业主委员会成员的通讯、交通等补助标准为300元到500元不等;锦绣山水小区第四届业主委员会已于2025年9月15日将2025年上半年公共收益收支明细在小区公共位置进行张贴公示;针对业主无法直接联系业委会成员的问题,已督促业委会及时整改,业委会表示会设置联系渠道接收业主意见。如您仍有疑问,可致电物业服务中心0830-8567411。谢谢网友对我街工作的监督、指正、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