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政内容
关于江阳区总工会拟借用泊岸森邻小区篮球场搞物业交流活动的咨询
- 问政网友:柠小檬
- 问政对象:江阳区总工会
- 提问时间:2025-12-05 23:38:47
如题
温馨提示
尊敬的各位业主:
因江阳区总工会拟借用本小区篮球场举办物业行业交流活动,活动过程中可能产生些许声响,如给您的日常起居带来打扰,我们致以诚挚的歉意,感谢您的理解与配合!
物业于12月5日在业主群里面发布的温馨提示,希望上级工会出示相关文件规定,工会搞这样的活动是否可以安排在私家住宅小区里面,而不征得业主的同意。物业来直接通知业主,不用回电话,直接回复相关文件依据的名称,那一条哪一款规定可以这样即可,以及发布部门即可。
问政跟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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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05
23:38:47 柠小檬 已问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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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08
10:27:31 江阳区总工会 已受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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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08
11:06:35 江阳区总工会 已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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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政回复
- 回复单位:江阳区总工会
- 回复时间:2025-12-08 11:06:35
尊敬的市民朋友:
您好!您反映的“关于江阳区总工会拟借用泊岸森邻小区篮球场搞物业交流活动的咨询”的问题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为积极搭建物业行业职工交流平台,不断丰富物业行业职工的精神文化生活,江阳区物业行业工会联合会于2025年11月5日下午在泊岸森林小区篮球场举办物业行业职工趣味运动会。本次活动,是一次公益性活动,选择在泊岸森林小区举行,主要是考虑该小区条件较好。活动前,主办方没有征得广大业主的同意,给您和业主们带来了不便,在此表示真诚的歉意。今后,我们不再在该小区安排类似活动,敬请谅解。
泸州市江阳区总工会
2025年12月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