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政内容
龙马潭区莲花池执法大队非法拆除合法店招广告 希望恢复原状
- 问政网友:用户8c228
- 问政对象:莲花池街道
- 提问时间:2025-12-08 23:09:06
本人在自家店铺门头店招位置正常范围内广告门市出租出售+电话号码,龙马潭区莲花池城管部门不联系业主、商家、物业情况下,擅自强行拆除。本人已找过拆除单位,他们告知是接到上级指示,认为是横幅、条幅、直幅广告,影响创文。想请问下述图片是横幅、条幅、直幅吗?接到通知现场与数控中心不符,不核实吗?
诉求:1.请问相关单位该门头广告违法哪一条广告法?哪个地方影响创问?2.城管部门执法依据是什么?执法流程是什么?3.要求恢复原狀
问政跟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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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08
23:09:06 用户8c228 已问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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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11
10:35:31 莲花池街道 已受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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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25
17:15:15 莲花池街道 已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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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政回复
- 回复单位:莲花池街道
- 回复时间:2025-12-25 17:15:15
尊敬的网友:
您好,您通过网络问政询问的“莲花池执法大队非法拆除合法店招广告”已收悉,现将处理情况回复如下:
2025年11月28日,我单位收到泸州市城市综合管理服务平台通报“中央公馆445号存在违规宣传品”,要求我单位限时处置。此处设置的广告违反了《泸州市户外广告和招牌设置管理办法》之规定。2025年12月1日,我单位按要求对上述问题进行了处置,该处置属于正常履职范畴。执法队工作人员已与您电话联系进行沟通,您表示已知晓办理情况。
感谢您的来电,祝您生活愉快!
承办科室:莲花池街道综合行政执法队
联系电话:0830-2884337
感谢您对莲花池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龙马潭区人民政府莲花池街道办事处
2025年12月2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