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办:市纪委监委机关、市委宣传部、市委网信办

承办:泸州市融媒体中心

执行:泸州新闻网

问政内容

认定工龄需原公司提供劳动合同和工资发放证明,经多次协商,公司仍不提供

  • 问政网友:飞骁
  • 问政对象:龙马潭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 提问时间:2025-12-09 09:32:13

本人曾于2017年3月-2020年7月就职于合盛硅业(泸州)有限公司,因认定工龄需要,多次找公司协商,望其提供劳动合同及工资发放证明用于工龄认定,但经多次沟通,其扔不愿意提供,严重影响个人利益

问政跟踪
  • 1 2025-12-09
    09:32:13
    飞骁 已问政
  • 2 2025-12-29
    17:42:51
    龙马潭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已受理
  • 3 2025-12-29
    17:44:26
    龙马潭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已回复
问政回复
  • 回复单位:龙马潭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 回复时间:2025-12-29 17:44:26


市民朋友:

您好!您通过网络问政反映的问题收悉,现将处理情况回复如下:

经调查,您已于2020年离职。您反映的问题已过《劳动保障监察条例》规定的2年时效期。根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二十条、《关于实施<劳动保障监察条例>若干规定》第十八条之规定,建议您通过诉讼程序处理。

感谢您的问政,祝您生活愉快!

承办股室:劳动监察与调解仲裁股

联系电话:0830-2522230

泸州市龙马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