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政内容
婚假新政的实施是以《条例》为准还是单位通知执行为准?
- 问政网友:怡宝代理商
- 问政对象:江阳区卫生健康局
- 提问时间:2025-12-09 14:19:10
我于2025年1月22日登记结婚,婚假新政发布前已休了5日婚假,新政发布后,看到省卫健委发布的关于《四川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实施中有关婚假规定适用问题的指导意见中表示,2024年11月28日(含)之后办理结婚登记的,适用现行《条例》规定的婚假假;已休或正在婚假的,按现行《条例》规定的婚假假期补足,休假职工应与用人单位完善补假手续。
据我知晓,已经有单位按照指导意见实行了,但是我们单位说没有接到通知,暂时不可以休,可是马上就要满一年了,请问这个是以文件为准还是通知为准呢?
问政跟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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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09
14:19:10 怡宝代理商 已问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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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10
16:35:38 江阳区卫生健康局 已转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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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11
15:36:48 江阳区卫生健康局 已受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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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11
15:40:11 江阳区卫生健康局 已回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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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11
17:12:57 怡宝代理商 已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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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政回复
- 回复单位:江阳区卫生健康局
- 回复时间:2025-12-11 15:40:11
网名朋友:
您好!您通过网络问政咨询的“婚假新政的实施是以《条例》为准还是单位通知执行为准?”问题已收悉,我局于12月11日进行调查核实,现蒋处理情况回复如下?
具体的休假规定,由具体通知为准。
感谢您的来电,祝您生活愉快!
泸州市江阳区卫生健康局
2025年12月1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