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政内容
西南医科大学附属医院不允许休育儿假,希望责令改正
- 问政网友:诚实的热心市民
- 问政对象:西南医科大学附属医院
- 提问时间:2025-12-10 15:36:03
不用给我打电话,请履行职责,责令西南医科大学附属医院主动落实国家政策,维护职工基本权益,还我育儿假!
问政跟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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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10
15:36:03 诚实的热心市民 已问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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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11
09:35:00 西南医科大学附属医院 已转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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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11
10:23:42 西南医科大学附属医院 已受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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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15
16:17:44 西南医科大学附属医院 已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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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政回复
- 回复单位:西南医科大学附属医院
- 回复时间:2025-12-15 16:17:44
尊敬的市民朋友:
您好!您在“有话请您说”问政平台上的留言,我院已收悉,现将相关情况回复如下。
为切实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根据国家及地方相关政策规定,我院自2022年4月22日起正式执行育儿假制度。《关于执行育儿假的通知》(西南医大附院〔2022〕75号)已通过医院OA系统“工作通知”及“人事制度”模块公开发布。育儿假申请遵循“职工自愿申请、医院依规审核”原则,符合休假条件的职工,经个人提交申请、医院审核通过后,可按规定享受相应假期。截至目前,人力资源部未收到关于职工应休未休育儿假的相关投诉或咨询。
我院始终高度重视国家政策落实,严格保障职工各项法定权益。如职工对育儿假政策存在疑问或需咨询相关事宜,可联系人力资源部方老师,联系电话:0830-3165961。
特此回复。
西南医科大学附属医院
2025年12月1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