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政内容
鸿通学府华庭小区物业强制性收取业主停车费是否符合相关规定?
- 问政网友:用户de000
- 问政对象:江阳区住房城乡建设局
- 提问时间:2025-12-11 12:24:22
学府华庭小区目前二期还没有主体验收,而且停车场里也没有导向等标识,目前物业单位就要强制性收取业主的停车费,请问他们物业公司的收费标准及收费时间是否符合相关规定
问政跟踪
-
1
2025-12-11
12:24:22 用户de000 已问政 -
2
2025-12-15
16:48:35 江阳区住房城乡建设局 已受理 -
3
2025-12-15
16:49:25 江阳区住房城乡建设局 已回复
111
111
问政回复
- 回复单位:江阳区住房城乡建设局
- 回复时间:2025-12-15 16:49:25
网民朋友:
您好!您咨询“鸿通学府华庭小区物业强制性收取业主停车费是否符合相关规定?”的问题收悉,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经查,鸿通学府华庭二期并未交付使用及收取任何相关费用,目前鸿通学府华庭一期已取得竣工验收备案并交付使用,临时停车费用随市场定价,不在政府指导价内。物业公司已在显著位置收费进行公示,明码标价临时停车业主可自行选择是否停靠。
感谢您对江阳区住房城乡建设工作的关注和支持,如仍有疑问,可来电咨询,联系电话:0830-3108016
泸州市江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12月1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