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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政内容

邮亭侵害个人权益 希望相关部门依法处理

  • 问政网友:张继苹
  • 问政对象:叙永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 提问时间:2025-12-14 12:02:26

投诉书

致:叙永县邮政管理局、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

门面地址:叙永县草市街[具体门牌号]

投诉事项:本人位于叙永县草市街12号(叙师附小旁)门面门口的邮亭,存在违规经营及影响商铺正常使用的问题,请求依法处理。

事实与理由:该邮亭未按规定开展邮政基础业务,长期违规售卖小吃,违反邮政报刊亭经营规范;且邮亭位置遮挡门面视野,导致商铺出租困难,损害本人合法权益。

诉求:恳请贵单位核查后,依法责令该邮亭整改违规经营行为,并迁移或拆除该邮亭,恢复门面正常经营环境。


问政跟踪
  • 1 2025-12-14
    12:02:26
    张继苹 已问政
  • 2 2025-12-15
    16:26:49
    叙永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已受理
  • 3 2025-12-15
    16:27:20
    叙永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已回复
问政回复
  • 回复单位:叙永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 回复时间:2025-12-15 16:27:20

网民朋友:

您好!您于2025年12月15日通过泸州市网络问政平台反映的“邮亭侵害个人权益 希望相关部门依法处理”问题已收悉,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2025年12月15日,我局工作人员已与中国邮政叙永分公司联系,将此情况告知中国邮政叙永分公司,公司明确表态预计2026年1月份完成此处岗亭撤除工作。

(如您还有建议或意见,请联系综合行政执法局:0830-6222991、中国邮政叙永分公司:13989136195)

                       

 

                   叙永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5年1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