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办:市纪委监委机关、市委宣传部、市委网信办

承办:泸州市融媒体中心

执行:泸州新闻网

问政内容

教师转发学校宣传,用作考核,是否合规?

  • 问政网友:linjian821
  • 问政对象:古蔺县教育体育局
  • 提问时间:2025-12-15 12:49:13

尊敬的教体局领导,您好!在这我想咨询一个问题:在中央及地方都在为教师减负的同时,学校却出来一个制度,要求教师转发学校公众号的宣传文章,并纳入年度考核。请问一下,这是否合规?

问政跟踪
  • 1 2025-12-15
    12:49:13
    linjian821 已问政
  • 2 2025-12-16
    08:41:34
    古蔺县教育体育局 已受理
  • 3 2025-12-22
    15:39:04
    古蔺县教育体育局 已回复
问政回复
  • 回复单位:古蔺县教育体育局
  • 回复时间:2025-12-22 15:39:04

网民朋友:

您好!您的留言收悉,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为进一步展示石屏师生风采、讲好石屏教育故事,切实增强学校的社会影响力、美誉度和核心竞争力,对转发学校宣传信息者给予适当鼓励,不存在不转发信息会被扣分等情形。宣传工作的价值是转发者对石屏教育的认可,不存在增加教师负担的行为。

接下来,县教育体育局将督促全县各级各类学校全面落实为教师减负的有关要求,共同营造一个温馨舒适的育人环境。

感谢您的留言,后续如有任何疑问,欢迎电话咨询,联系电话:0830-7211814,感谢您对古蔺教育的关心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