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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政内容

关于泸州市民政部门的相关民生信息的咨询

  • 问政网友:用户29512
  • 问政对象:市民政局
  • 提问时间:2025-12-15 16:50:19

(1)请问一下泸州市民政局和纳溪区民政局的新办公地址,以及对外公开的办公联系方式?(2)咨询请教泸州市民政局有关现在申请低保和临时救助的最新要求、条件?(3)一个已满50岁的男子,泸州市三区内的城镇户口,一个人,户口本上都是一个人,眼晴高度近视,有市级以上公立医院证明,属于三级视力残疾,处于失业状态,是泸州市低保边缘家庭户,今年7月、8月又遭遇了耳聋、左眼病变、右腿摔伤等一系列病症,在网上借的网贷医病治疗,有泸州市市级以上的医疗机构证明,由于没钱没有住院治疗……现在由于经济困难,连门诊用药都停了,耳朵至今都还耳鸣疼痛…无业无任何经济来源,每天还面对网贷催收,生活处于绝望…请问泸州市民政局,这种情况是否可以申请低保或者临时救助?如果可以的话,咋办理?谢谢!由于手机老化和耳朵听力的原因,请直接回复在网络问政平台上,敬请谅解!

问政跟踪
  • 1 2025-12-15
    16:50:19
    用户29512 已问政
  • 2 2025-12-16
    10:32:09
    市民政局 已受理
  • 3 2025-12-16
    10:38:47
    市民政局 已回复
问政回复
  • 回复单位:市民政局
  • 回复时间:2025-12-16 10:38:47

市民朋友:

您好!您通过网络问政“有话请您说”咨询的相关问题已收悉,现将您咨询问题回复如下:

1.泸州市民政局办公地址:江阳区一环路龙透关路段112号(原市公安局110指挥中心),社会救助科(1015)联系电话:3192352;纳溪区民政局办公地址:纳溪区麒祥路3号市民服务中心12楼,社会救助股联系电话:4217156。

2.最低生活保障、临时救助政策:凡持有我市户口的城乡居民,其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月收入低于本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城市每人每月826元、农村每人每月620元)且符合最低生活保障家庭财产状况规定的家庭,可申请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经调查核实家庭经济状况后实行补差救助;遭遇突发事件、意外伤害、教育支出、重特大疾病或其他特殊原因导致基本生活陷入困境,其他社会救助制度暂时无法覆盖或救助之后基本生活暂时仍有严重困难的家庭或个人,可给予应急性、过渡性的救助。

3.若您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我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家庭财产符合低保政策规定,您可向户籍所在地乡镇(街道)递交低保申请,经审核确认后纳入救助范围;若因病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也可向户籍所在地乡镇(街道)递交临时救助申请,经审核确认后给予临时救助。

办理程序:提交申请材料→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受理申请(也可以通过“天府通办”手机APP在网上提出申请并提交申请材料)→受理申请后采取“线上+线下”的方式,核实家庭经济收入、财产状况→对符合救助条件的进行入户调查→作出审核确认→公示→次月起享受救助金。

承办人:潘蜀兰

联系电话:3192352

泸州市民政局  

2025年1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