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政内容
购买车位未开具发票 该行为是否涉嫌偷税漏税?希望相关部门核查并督促开具发票
- 问政网友:冈仁波齐
- 问政对象:江阳区税务局
- 提问时间:2025-12-16 16:41:12
我于2025年1月与泸州市江阳区兴明投资有限公司签订了人防车位使用权转让协议,并支付了全款,截止目前,泸州市江阳区兴明投资有限公司仍没有为我开具发票,该行为是否涉嫌偷税漏税,请贵单位进行核查并督促其开具发票。
问政跟踪
-
1
2025-12-16
16:41:12 冈仁波齐 已问政 -
2
2025-12-19
14:32:11 江阳区税务局 已受理 -
3
2025-12-19
14:33:26 江阳区税务局 已回复
111
111
问政回复
- 回复单位:江阳区税务局
- 回复时间:2025-12-19 14:33:26
冈仁波齐市民朋友:
你好!你通过网络问政转办单反映“购买车位后泸州市江阳区兴明投资有限公司至今未开具发票”问题已收悉,我单位已于12月19日进行了认真调查核实,现将调查核实及处理情况回复如下:
1.核实被举报人准确基本情况。纳税人名称:泸州市江阳区兴明投资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0502060335507H,当前登记状态:正常。
2.核实结果及详细情况。经我分局调查取证,举报属实。经核实,该企业为欠税企业,已对其控制用票,不属于拒开发票,待企业缴纳部分欠税后临时放票开具。可联系企业财务人员会计(0830-3114358)咨询是否开具。
3.沟通情况。江阳区税务局第三税务分局工作人员于12月19日与您电话联系沟通,您表示已知晓办理情况。
感谢您的来电,祝您生活愉快!
办理人员:郑梓渝、张琴
联系电话:0830-6568316
江阳区税务局
2025年12月1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