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政内容
泸县九中拒不执行《四川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 希望有关机关责令改正
- 问政网友:用户0b604
- 问政对象:泸县教育体育局
- 提问时间:2025-12-17 22:31:53
家属在泸县九中无法享受国家政策,学校拒不落实国家政策规定的假期,希望有关机关责令改正,拒不改正应当对负有责任的领导人和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问政跟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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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17
22:31:53 用户0b604 已问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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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19
13:21:52 泸县教育体育局 已受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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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23
12:02:44 泸县教育体育局 已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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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政回复
- 回复单位:泸县教育体育局
- 回复时间:2025-12-23 12:02:44
网民朋友,您好!
您在“有话请您说-泸州市网络问政平台”上反映“泸县九中拒不执行《四川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 希望有关机关责令改正”的问题,已收悉。我局高度重视,要求人事股调查核实,现就您关心的问题回复如下:
根据《四川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中关于婚假规定适用问题(一)规定:已休或正在休婚假的,按现行《条例》规定的婚假假期补足,休假职工应与用人单位完善补假手续;(二)规定:婚假不能一次性休完的,经职工与用人单位双方协商一致,也可以分段休。关于生育假规定适用问题(二)规定:2025 年 11 月 28 日正在休生育假的,适用现行《条例》规定的生育假假期,休假职工应与用人单位完善延长假期手续。
根据您反映的情况,教职工要补足假期需“休假职工应与用人单位完善补假手续”“经职工与用人单位双方协商一致”。据学校反馈,截止您反映之日,暂未收到教职工完善补假手续及协商的情况。
我局已要求该学校严格遵守国家、省、市、县各项法律法规,依法依规办学,根据《条例》执行“教师本人申请与学校协商”的规范流程,切实保障教职工和学校的合法权益。
感谢您对泸县教育的关注和理解。如仍有疑问,请继续咨询我局人事股办公室,联系电话0830-819014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