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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政内容

2013年起缴纳灵活就业社保已13年未满15年,能否一次性补缴社保?

  • 问政网友:用户7f095
  • 问政对象:叙永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提问时间:2025-12-19 09:44:36

已年满55岁的女性灵活就业人员,2013年起缴纳灵活就业社保已13年未满15年,能否一次性补缴社保

问政跟踪
  • 1 2025-12-19
    09:44:36
    用户7f095 已问政
  • 2 2025-12-19
    15:34:04
    叙永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已转交
  • 3 2025-12-23
    17:29:48
    叙永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已受理
  • 4 2025-12-23
    17:32:39
    叙永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已回复
问政回复
  • 回复单位:叙永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回复时间:2025-12-23 17:32:39

网民朋友:

您好,您通过网络问政平台反映的“2013年起缴纳灵活就业社保未满15年,能否一次性补缴社保”留言已收悉,现将有关情况反馈如下。                  

经调查核实,您是2013年开始缴纳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按照《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若干规定》(人社部13号令)规定:“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的,可以延长缴费至满十五年。社会保险法实施(2011年7月1日)前参保、延长缴费五年后仍不足十五年的,可以一次性缴费至满十五年”。根据您的个人参保情况,您应延长缴费至满15年(180个月)方可办理退休。

叙永县工作人员于12月23日与您进行了电话沟通,已告知你相关情况。                  

感谢您的来电,祝您生活愉快!

承办人:参保权益股许春梅

联系电话:0830-6222873

                    叙永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1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