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政内容
2013年起缴纳灵活就业社保已13年未满15年,能否一次性补缴社保?
- 问政网友:用户7f095
- 问政对象:叙永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提问时间:2025-12-19 09:44:36
已年满55岁的女性灵活就业人员,2013年起缴纳灵活就业社保已13年未满15年,能否一次性补缴社保
问政跟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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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19
09:44:36 用户7f095 已问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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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19
15:34:04 叙永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已转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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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23
17:29:48 叙永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已受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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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23
17:32:39 叙永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已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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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政回复
- 回复单位:叙永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回复时间:2025-12-23 17:32:39
网民朋友:
您好,您通过网络问政平台反映的“2013年起缴纳灵活就业社保未满15年,能否一次性补缴社保”留言已收悉,现将有关情况反馈如下。
经调查核实,您是2013年开始缴纳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按照《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若干规定》(人社部13号令)规定:“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的,可以延长缴费至满十五年。社会保险法实施(2011年7月1日)前参保、延长缴费五年后仍不足十五年的,可以一次性缴费至满十五年”。根据您的个人参保情况,您应延长缴费至满15年(180个月)方可办理退休。
叙永县工作人员于12月23日与您进行了电话沟通,已告知你相关情况。
感谢您的来电,祝您生活愉快!
承办人:参保权益股许春梅
联系电话:0830-6222873
叙永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12月2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