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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政内容

阳光森林城市全款买了车位一年多了,开放商还没开具发票

  • 问政网友:壹拾伍
  • 问政对象:龙马潭区税务局
  • 提问时间:2025-12-19 15:34:58

本人于2024年8月份在阳光森林城市二期全款买了车位,也按时交了卫生管理费,到现在开发商(泸州市晟阳置业有限公司)还没开具全款发票给我们。希望相关部门核查该开发商是否有偷税漏税嫌疑,并督促其尽快开具发票。

问政跟踪
  • 1 2025-12-19
    15:34:58
    壹拾伍 已问政
  • 2 2025-12-26
    11:08:20
    龙马潭区税务局 已受理
  • 3 2025-12-26
    11:10:06
    龙马潭区税务局 已回复
问政回复
  • 回复单位:龙马潭区税务局
  • 回复时间:2025-12-26 11:10:06

市民朋友:

你好!你通过网络文字反映的“阳光森林城市二期开发商不开具全款购车位发票”已收悉,我单位已于12月23日进行了认真调查核实,现将处理情况回复如下:

目前,阳光森林城市开发商为泸州市晟阳置业有限公司。我局于2025年12月23日与该企业联系,告知其若车位已全款支付且已交付,企业应依法依规向业主开具全款发票,税务机关已责令该公司限期为您开具发票,请您到小区物业处登记您需开具发票的相关车位信息,待开发商开具发票后联系您领取。


国家税务总局泸州市龙马潭区税务局

2025年1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