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政内容
泸州恒大城售楼部工作人员不认可电子版“完税证明”
- 问政网友:用户c1618
- 问政对象:况场街道
- 提问时间:2025-12-24 16:48:26
本人于12月24日到泸州市恒大城小区提交购房完税证明已办理房产证等相关事宜。该小区售楼部工作人员告知本人:“必须交原件,原件必须到政务中心办理,原件是盖了‘方章’的”。本人已在电子税务局上APP上开具了完税证明,因打印版完税证明无法彩色打印,故不能提供“鲜章”。本人认为电子版完税证明具有法律效应,该处工作人员应予认可。
问政跟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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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24
16:48:26 用户c1618 已问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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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25
16:40:24 况场街道 已受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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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25
16:40:35 况场街道 已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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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政回复
- 回复单位:况场街道
- 回复时间:2025-12-25 16:40:35
网友您好!现将您问政的问题回复如下:
据核实: 售房部代业主办理产权证时,不动产登记中心要求:必须交盖方形长条章的完税证明原件,您所提交的完税证明不符合要求,售房部不予接收。如您是在网上完成缴费的,需本人或者委托人持身份证复印件到市政务服务中心二楼税务窗口打印发票并盖方形长条章后交到售房部,到时售房部工作人员会代您办理产权手续。街道工作人员已与您电话沟通,您表示已知晓情况。
如您仍有疑问可咨询况场街道城建办,联系电话:0830-3720061。
希望我们的答复对您有帮助,感谢您的咨询,祝您生活愉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