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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政内容

春天凤凰城电梯噪音问题物业不作为不处理 希望专业机构检测后处理

  • 问政网友:DQHSB
  • 问政对象:龙马潭区市场监管局
  • 提问时间:2025-12-24 23:04:39

本人住小区11栋一单元,因电梯噪音太大,现本人一家没住春天凤凰城了,隔十天半个月的回来看看。两年前就跟物业服务公司说过噪音问题,那时候噪音不算很大,现在噪音治理是越来越严重,在客厅就能听到非常大的声音,卧室更为严重,这应是物业公司严重不作为。超出《中华人民共和国噪音污染防治法》以及GB 55016--2021 《建筑环境通用规范》中规定主要功能房间夜间噪音限值30分贝,也就是说电梯在夜间运行噪音不得超过30分贝,由于没有噪音探测仪,因此请求环监局帮助解决这一问题,非常感谢!同时也请告知物业公司,通告本单元住户,通告其电梯运行噪音治理进度以及治理结果。

问政跟踪
  • 1 2025-12-24
    23:04:39
    DQHSB 已问政
  • 2 2025-12-25
    14:34:33
    龙马潭区市场监管局 已转交
  • 3 2025-12-26
    09:21:10
    龙马潭区市场监管局 已受理
  • 4 2026-01-07
    09:16:35
    龙马潭区市场监管局 已回复
  • 5 2026-01-07
    15:05:57
    DQHSB 已评价
问政回复
  • 回复单位:龙马潭区市场监管局,鱼塘街道
  • 回复时间:2026-01-07 09:16:35

龙马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回复:

网友您好!

关于您反映的“春天凤凰城电梯噪音问题物业不作为不处理,希望专业机构检测后处理”的问题已收悉,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经调查,我局工作人员到春天凤凰城小区11号楼1单元对电梯进行核查经电梯维保人员进行噪音分贝测试,对机房,轿厢内,28楼道进行噪声测试,对照《电梯自行检测规则》《电梯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规则》等安全技术规范的《噪音A频率计权声级》的规定,上述电梯噪声未超过相关标准限值。泸州市龙马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工作人员于12月31日与您电话联系沟通,您表示已知晓办理情况。

如您仍有疑问或有不清楚的地方,可咨询泸州市龙马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鱼塘所,电话:0830-8588355

 泸州市龙马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