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政内容
关于农村危房重建事宜的咨询 希望给予政策解读和重建流程指导
- 问政网友:用户5a541
- 问政对象:观兴镇
- 提问时间:2025-12-24 23:31:53
我是观兴镇沙田村村民,由于农村老房年久失修,已有部分坍塌,无法满足家中长者居住条件,所以打算在原地基进行拆除新建住房,但是不清楚相关流程及政策,特致函问询!不知在原宅基地新建是否可行?还是需要按户口人均面积重建?为什么村里大部分村民陆续有收到老房不动产产权证,而我家的一直没发证且地基测绘未通知户主本人及其家属,如果发证后针对测绘数据有异议该通过什么途径反馈?市局或省厅是否有相关指导发文?请给予政策解读和重建流程指导,十分感谢。
问政跟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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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24
23:31:53 用户5a541 已问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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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30
17:33:07 观兴镇 已受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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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30
17:35:40 观兴镇 已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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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政回复
- 回复单位:观兴镇
- 回复时间:2025-12-30 17:35:40
网友你好:
你所咨询的“老房重建”问题收悉,现将相关情况回复如下:
农村新建住房1-3人按3人计算,人均占地不超过70㎡(共不超过210㎡),其中主房90㎡,生产用房30㎡;4-5人,依实际人数按住房30㎡/人,生产用房30㎡/户,计算总面积,超过5人按5人计算。经批准用地建房的农户,自申请批准之日起,原则上2年内完成建房,住宅建成后应拆旧的,要严格按照建新拆旧要求,原则上在通过乡镇政府验收后90天内拆除旧房,原有宅基地交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安排使用,能复耕的必须复耕。 原拆原建需经测绘单位测绘并出具报告后,视地基情况在所在村集体经济组织申请建房并办理房屋产权。 若您有其他疑问,请致电观兴镇人民政府:0830-6966009,沙田村负责人:熊安强 18982458028感谢您的来电,祝您生活愉快!
观兴镇人民政府
2025年12月3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