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政内容
当民办教师的7年,可否认定为视同缴费年限,怎么认定?
- 问政网友:2632063438
- 问政对象:纳溪区人社局
- 提问时间:2025-12-29 10:03:54
有老头93-00年(大概)期间,在纳溪乡村村小当民办教师,大概有7-8年,后解聘外出务工,没有交社保。
26年1月年满60,现工作单位已缴社保3年,有人告知当民办教师期间可以认定为视同缴费,那本人应该就一共缴费3+7共10年,后续本人可以补缴5年,65岁时完成15年社保缴费年限;
如果不能认定,本人需要补缴12年,72岁才可领取社保,特别不划算。
现在咨询:当民办教师的7年,可否认定为视同缴费年限,怎么认定?(有部分资料,村上证明,及相关同期工作的老师的作证。)
问政跟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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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29
10:03:54 2632063438 已问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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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29
16:05:45 纳溪区人社局 已受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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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29
16:56:54 纳溪区人社局 已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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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政回复
- 回复单位:纳溪区人社局
- 回复时间:2025-12-29 16:56:54
纳溪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回复:
网友:
您好!现将您反映问题回复如下。
经核实,根据相关政策及您提供的情况,您反映的群众尚不符合视同缴费年限认定的条件。该群众可按政策规定办理养老保险补缴业务,若您对补缴政策仍有疑问,可拨打电话0830-4295573咨询。相关情况我局工作人员已与您联系沟通,您已知晓相关情况。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与支持!祝您生活愉快!
咨询电话0830-429557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