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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政内容

当民办教师的7年,可否认定为视同缴费年限,怎么认定?

  • 问政网友:2632063438
  • 问政对象:纳溪区人社局
  • 提问时间:2025-12-29 10:03:54

   有老头93-00年(大概)期间,在纳溪乡村村小当民办教师,大概有7-8年,后解聘外出务工,没有交社保。

   26年1月年满60,现工作单位已缴社保3年,有人告知当民办教师期间可以认定为视同缴费,那本人应该就一共缴费3+7共10年,后续本人可以补缴5年,65岁时完成15年社保缴费年限;

如果不能认定,本人需要补缴12年,72岁才可领取社保,特别不划算。

现在咨询:当民办教师的7年,可否认定为视同缴费年限,怎么认定?(有部分资料,村上证明,及相关同期工作的老师的作证。)

问政跟踪
  • 1 2025-12-29
    10:03:54
    2632063438 已问政
  • 2 2025-12-29
    16:05:45
    纳溪区人社局 已受理
  • 3 2025-12-29
    16:56:54
    纳溪区人社局 已回复
问政回复
  • 回复单位:纳溪区人社局
  • 回复时间:2025-12-29 16:56:54

纳溪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回复:

网友:

  您好!现将您反映问题回复如下。

  经核实,根据相关政策及您提供的情况,您反映的群众尚不符合视同缴费年限认定的条件。该群众可按政策规定办理养老保险补缴业务,若您对补缴政策仍有疑问,可拨打电话0830-4295573咨询。相关情况我局工作人员已与您联系沟通,您已知晓相关情况。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与支持!祝您生活愉快!

  咨询电话0830-429557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