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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政内容

咨询关于2025年秋季学期雨露计划申报的相关申请条件以及通知文件

  • 问政网友:vupdifxubs
  • 问政对象:市农业农村局
  • 提问时间:2025-12-30 23:02:43

尊敬的泸州市农业农村局、乡村振兴局领导,您好:

 我是四川科技职业学院的一名在校大一学生,根据(川乡振发 2021-44 号)文件要求,申请了2025年秋季学期的雨露计划,但是2025年12月30日我们乡镇负责人联系我说我不符合今年的雨露计划申请条件。在此,特向市农业农村局(原乡村振兴局)申请2025年秋季雨露计划申请条件的解答,望回复泸州市农业农村局关于2025年秋季学期雨露计划申报的相关申请条件以及通知文件。

问政跟踪
  • 1 2025-12-30
    23:02:43
    vupdifxubs 已问政
  • 2 2025-12-31
    09:58:53
    市农业农村局 已受理
  • 3 2026-01-04
    18:00:29
    市农业农村局 已回复
问政回复
  • 回复单位:市农业农村局
  • 回复时间:2026-01-04 18:00:29

网民朋友:

您好!您咨询“2025年秋季学期雨露计划申报的相关申请条件”的留言已收悉,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根据《四川省乡村振兴局  四川省教育厅 四川省教育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继续做好“雨露计划”支持脱贫家庭新成长劳动力接受职业教育工作的通知》(川乡振发〔2021〕44号)要求,脱贫家庭(含监测帮扶对象家庭)子女在校接受中等职业教育的普通中专、成人中专、职业高中、技工院校全日制在校学生;接受高等职业教育的全日制高职(专科)在校学生,其家庭每学期均可 申请补助资金。原则上从当年秋期学期开始,需学生本人或家庭成员等自愿向所在行政村(社区)提出书面申请,并填报“雨露计划”申请表,(并附学籍证明、在校证明、申请人身份证或户籍本复印件、社保卡复印件)按照“家庭申报、村级初核公示、乡镇初审公示、县级教育和人社部门审核、县级乡村振兴部门审批公告”等程序报审报批后,通过“一卡通”直补到户。针对您个人提出的疑问,已电话与您对接,并告知您需提供的资料及发放流程,如您仍有疑问或有不清楚的地方,可咨询泸州市农业农村局监测帮扶科,电话:0830-3108549。具体发放时间请联系古蔺县农业农村局监测帮扶与成果巩固股,电话:0830-7222978。

感谢您的留言。

泸州市农业农村局

2026年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