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拍卖程序合法性问题
- 问政网友:sc静静一个人520
- 问政对象:龙马潭区人民法院
- 提问时间:2026-01-04 10:48:11
情节经过如下:
2020年9月9日,我和前夫离婚,离婚协议约定,位于四川省泸州市龙马潭区锦绣山水31号楼的两居室房子由他和女儿居住,由于房子是按揭,女儿也未满18岁,当时才10岁不到,所以无法过户,打电说给银行说由前夫一人贷款,银行不批准。所以我们约定按揭款由前夫归还,等女儿18岁时过户给女儿,离婚几年,我们断了联系,不清楚前夫经济困难,还不起贷款,中国银行到法院起诉我和前夫两个人,我一直不知道,直到银行卡和微信全部被冻结才知道这个事情,打电话给银行,让银行宽限一下,确实经济困难,但是银行态度很坚决,说死了都不关他们银行的事情,然后法院经过一系列程序,到了拍卖流程之前我也打电话给法院说明这个事情,法院说没有挽回地步了,只能拍卖。
我和前夫都是法盲,对法院的程序一无所知,期间法院也从未联系过我,都是联系我前夫,我不知道中间是什么情况。拍卖的时候发了个信息给我,我去淘宝上一看,大概半个小时不到,此房屋便下架了,我理解的是拍卖成功了,但是前夫由于只有一套房,生活潦倒,活不起了,未搬走,法官这个时候才打电话通知我,要求我劝前夫搬走,我也劝过前夫,但是他不听我的,不也不可能拿刀比着他喊他必须搬走吧?
我问法官,能不能撤销该拍卖,法官说只能打电话跟买家协商,于是我打电话给买家,我愿意出2万元给买家让他撤销拍卖,买家直接拒绝,我也非常无奈,期间买家说他是二拍才拍到该房,和我当时去淘宝看的情况大相径庭,这里我有合理怀疑,他们之间达成了某种默契或者协议,欠前期银行4万多按揭款未交,还欠银行21万房款,于是这个房子25万拍卖成功的,买家还说25万在我们泸沱三桥那个地段,怎么可能买得到这个房子,他们自己都晓得自己是怎么捡到这个便宜的,具体内幕我们大家心知肚明。这个拍卖流程已经完成,说明这个房子就到了腾空的阶段,但是我前夫由于上面我说的困难之处,还有个娃娃在读书,所以无法搬走,法官现在就冻结了我所有银行卡,存款,让我没法维持基本生活,我想问在这个处处讲理和讲法的国家和社会,这个过程合理合法不?既然拍卖完成都已经成既定事实,还冻结我的卡还有没有天理?由于我前夫从一开始就是被冻结了所有银行卡,微信的,而且他没有钱可以冻结,所以他无所谓了,但是我,是离了婚的,现在未再婚,那我在想,如果是未来我结婚了,是否还要冻结我老公的卡和微信?
-
1
2026-01-04
10:48:11 sc静静一个人520 已问政 -
2
2026-01-16
16:21:21 龙马潭区人民法院 已受理 -
3
2026-01-21
14:52:24 龙马潭区人民法院 已回复
- 回复单位:龙马潭区人民法院
- 回复时间:2026-01-21 14:52:24
网民朋友:
您好!你反映的“关于拍卖程序合法性问题”的来件已收悉。现回复如下:
关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泸州分行申请执行你与前夫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与前夫未按执行通知书确定的期限履行还款义务,且未与申请执行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泸州分行达成和解协议,我院依据相关法律规定,有权对你们名下的财产采取查封、冻结、拍卖、划拨等强制执行措施。
案件执行过程中,我院依法作出拍卖你们名下位于四川省泸州市龙马潭区锦绣山水 31 号楼房屋的执行裁定书,并已将该裁定书送达你与前夫。房屋拍卖前,我院通过法定程序进行网络询价,确定拍卖参考价后,亦将询价报告送达双方当事人。拍卖环节严格遵循法定流程:第一次拍卖时,在拍卖参考价不超过 30% 的法定范围内确定起拍价;因第一次拍卖流拍,第二次拍卖在第一次流拍价不超过 20% 的法定范围内调整起拍价,最终由买受人依法竞买成功,整个拍卖过程公开透明、程序合法。
经核算,案涉房屋拍卖价款仍不足以清偿所欠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泸州分行的全部债务。你作为本案的共同被执行人,我院依法冻结你名下银行存款,系保障申请执行人合法权益、推进案件执行的必要措施,符合相关法律规定。
此外,关于你所担忧的 “未来再婚是否会冻结配偶账户” 的问题,依据法律规定,法院强制执行的财产范围仅限于被执行人本人的合法财产,你未来配偶的个人财产不属于本案执行范畴,不会因此被冻结。
感谢你对法院执行工作的理解与支持!如你仍有疑问,可携带相关材料前往我院执行局咨询。
泸州市龙马潭区人民法院
2026年1月2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