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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政内容

就峰景东苑物业不作为乱作为及江阳区违建现象提出作出投诉

  • 问政网友:酒城用户260105_UYRD
  • 问政对象: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 提问时间:2026-01-05 16:44:08

现就峰景东苑物业在车库管理与人行通道管理方面存在的严重问题,正式提出投诉,恳请高度重视并限期整改,以保障业主的基本权益与居住体验。

(一)车库出入管理等级化,严重影响通行便利

1. 问题详情:物业将业主车辆分为购买、出租、临时车等类别,强制要求从不同车库出入口进出,导致业主无法就近进出车库,日常通行极为不便。

◦ 需经物业人员同意或交了物业费/停车费方可进入,缺乏基本通行自由

◦ 不能随意选择出入口进出,只能按贵司指定位置通行,与"多出入口设计"的初衷严重背离

2. 核心诉求:取消车辆类别差异化出入口限制,保障所有业主车辆可自由选择任意车库出入口通行,实现"就近进出"的基本需求。

(二)车库内部设施与环境存在严重安全隐患

1. 标识系统缺失:车库内通道、车位、出入口标识数量少、不清晰,业主难以快速找到自家车位,增加了通行时间与碰撞风险。

2. 空间设计不合理:通道、车位、出入口均过于狭窄,不符合消防安全规范,极易引发车辆剐蹭、碰撞等安全事故,严重威胁业主生命财产安全。

3. 核心诉求:一周内完成车库标识系统全面升级,增加清晰导向标识;对狭窄通道、车位进行优化改造,确保符合消防安全标准,消除安全隐患。

(三)12号楼门口人行出入口被擅自封闭,涉嫌违约

1. 问题详情:物业在未与业主协商、未征得业主同意的情况下,擅自封闭了12号楼门口的人行出入口。该出入口在业主购房时明确存在,且是12号楼业主日常出行的重要通道,封闭后给业主带来极大不便。

2. 法律依据: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业主对小区公共区域享有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贵司擅自封闭人行出入口的行为涉嫌侵犯业主通行权,同时违反了房屋销售时的承诺,构成违约。

3. 核心诉求:需恢复12号楼门口人行出入口的正常使用;若因特殊原因需封闭,须经业主书面同意,并提供替代通行方案。

(四)物业管理涣散,与业主矛盾激化

1. 问题详情:物业在上述问题处理过程中,表现出管理涣散、沟通不畅、敷衍了事的态度,导致业主与物业矛盾日益加剧,严重影响小区和谐稳定。

2. 核心诉求:物业应建立高效沟通机制,指定专人负责业主问题对接;对上述所有问题制定详细整改方案,明确责任人与完成时限,并向业主公示。

另:关于整个泸州尤其江阳区新建片的顶层及一楼违建,请明确到底是不是只要罚款就可以违建?以及所有的违建外翻是不是只要加罚款就可以随意修改?

问政跟踪
  • 1 2026-01-05
    16:44:08
    酒城用户260105_UYRD 已问政
  • 2 2026-01-07
    09:31:59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已转交
  • 3 2026-01-13
    15:22:08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已受理
  • 4 2026-01-13
    15:23:21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已回复
问政回复
  • 回复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 回复时间:2026-01-13 15:23:21

网友您好:您就小区车库管理、人行通道管理及物业服务相关问题提出的投诉已收悉。我局高度重视,第一时间核查相关情况,现就您反映的诉求,结合职能职责及小区实际情况回复如下:
一、关于车库出入管理等级化问题
经核查,小区当前实行“已购/租赁车位业主可从1、2、3号车库出入口通行,临时车辆统一从3号出入口进出”的管理方式,系物业服务企业为保障装修高峰期车辆安全、规范通行秩序及管控违建材料,维护小区外立面整洁采取的临时措施。鉴于小区目前处于半交付状态(四期尚未验收交付),且正值装修高峰,车辆通行压力较大,该临时管控具有一定合理性。我局已督促物业服务企业:一是做好临时管理措施的公示说明,保障业主知情权;二是待装修高峰期缓解后,结合业主建议及实际通行情况,优化调整车辆进出管理方案,最大程度兼顾业主“就近进出”需求。
二、关于车库内部设施与环境安全隐患问题
1.车库标识系统:2025年12月29日,物业服务企业已就1-3期车库标识问题作出回复,我局工作人员于12月31日现场核查,确认车库限速及楼栋标识清晰。目前四期尚未正式交付,车库标识为施工单位按图施工,物业服务企业已提前增设部分标牌、标识及减速带。针对您反映的标识盲区问题,我局已督促物业服务企业进一步全面排查,根据业主反馈优化标识设置,确保通道、出入口等关键位置标识清晰醒目。
2.空间设计合理性:经核查,小区车库通道、车位及出入口尺寸均符合原规划设计标准及消防安全规范要求。您反映的通行不便问题,我局已督促物业服务企业加强车库内行车秩序引导,通过优化车辆停放管理、增设警示标识等方式,提升通行效率、消除安全隐患。车库规划设计相关事宜不属于物业管理调整范畴,若您对规划设计有异议,可向自然资源规划部门咨询。
三、关于12号楼门口人行出入口封闭问题
经核实,12号楼原出入口系四期修建期间的临时消防通道出入口,现四期工程完工后,根据规划要求,消防通道出入口已调整至四期正大门旁,原临时入口按规划恢复绿植,目前该区域处于验收交付阶段。上述调整系开发商按照规划实施的建设验收工作,并非物业服务企业擅自决策。根据职责分工,物业服务企业无权限在规划设计外增设出入口。物业服企业在临时通道关闭前,有在小区公示栏作出过公示和群发业主。我局已督促物业服务企业:做好业主沟通解释工作,协助转达业主诉求至开发商,推动相关事宜协商解决。关于您提出的规划调整相关异议,可向自然资源规划部门进一步咨询。
四、关于车库车牌识别系统缺失问题
经核查,小区地下车库按规划为无人值守的自动识别系统(因小区处于半交付期和集中装修期采取了临时管控),人工确认方式为应急措施,我局已督促物业服务企业:以业主就近便捷通行为核心,升级车辆进出管理细则。
五、关于物业管理涣散、矛盾激化问题
针对您反映的物业服务问题,我局已对物业服务企业提出严肃整改要求:一是建立常态化高效沟通机制,设立专属服务对接人(联系方式需公示),专门负责对接业主问题的受理、跟进与反馈;二是针对本次业主反映的问题,制定专项整改方案公示于小区公告栏及业主群;三是定期向业主通报整改进度,主动接受业主监督,切实改进服务态度、提升服务质量,积极化解与业主的矛盾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