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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政内容

咨询村民退休后一次性补缴养老保险政策

  • 问政网友:20124710
  • 问政对象:纳溪区人社局
  • 提问时间:2026-01-07 09:30:26

母亲已年满55岁,已达到退休年龄,之前从未购买养老保险,请问目前一次性补缴养老保险的政策是什么?什么时候可以补缴?

问政跟踪
  • 1 2026-01-07
    09:30:26
    20124710 已问政
  • 2 2026-01-07
    10:27:59
    纳溪区人社局 已受理
  • 3 2026-01-08
    15:45:33
    纳溪区人社局 已回复
问政回复
  • 回复单位:纳溪区人社局
  • 回复时间:2026-01-08 15:45:33

纳溪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回复:

网友:

  您好!现将您反映问题回复如下。

  经核实,您的母亲于2011年已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并按年缴费。根据《四川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经办规程》(川人社办发〔2022〕75号)文规定,养老保险费实行按自然年度缴纳,参保人员可自主选择缴费档次,确定缴费金额,倡导自主缴费。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实施时,距领取年龄超过15年的参保人员,应按规定按年缴费,并享受相应的缴费补贴,累计缴费不少于15年。参保人员年度内可自愿调整提高本年度已缴费档次标准;符合待遇领取条件时,参保人员可按补缴时的缴费档次自愿补缴提高正常缴费年度的缴费标准,但不享受缴费补贴。补缴申报可由参保人在户籍所在地乡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所办理。相关情况我局工作人员已与您联系沟通,您已知晓相关情况。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与支持!祝您生活愉快!

  咨询电话0830-85602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