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政内容
职工医保停了之后缴纳的居民医保就医为什么不能报销?
- 问政网友:15520708659
- 问政对象:龙马潭区医保局
- 提问时间:2026-01-07 11:41:01
2025年8月8日参保居民医保,2026年1月7日就医无法报销,不知道怎么回事儿?麻烦帮忙看下是什么情况!
问政跟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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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07
11:41:01 15520708659 已问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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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09
17:40:11 龙马潭区医保局 已受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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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09
17:40:23 龙马潭区医保局 已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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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政回复
- 回复单位:龙马潭区医保局
- 回复时间:2026-01-09 17:40:23
市民朋友:
您好!您通过网络问政反映的“职工医保停了之后缴纳的居民医保就医为什么不能报销?”问题已收悉。经核实,现将情况回复如下:
泸州市医疗保障局 泸州市财政局 国家税务总局泸州市税务局关于印发《泸州市基本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实施细则》的通知(泸市医保发〔2022〕44 号)。第十五条 参保职工在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 3 个月(含)内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办理医保关系续保手续,补缴断保期间的职工医保费后连续享受职工医保待遇。超过 3 个月的,缴费满 3个月后享受待遇。参保职工在解除劳动关系 3 个月(含)内参加居民医保并缴纳当年居民医保费的,从解除劳动关系当月起按规定享受居民医保待遇。超过 3 个月的,缴费满 3 个月后享受待遇。经四川省医疗保障信息平台查询,您于2025年7月办理了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暂停,2025年8月办理了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登记,2025年10月缴纳了2026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并未缴纳2025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用,您2025年属于断保状态,所以您的待遇享受时间为2026年4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我局工作人员与您电话沟通,您已知晓具体情况。
泸州市龙马潭区医疗保障局
2026年1月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