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创顶耀小区违建不拆除安宁执法队履职不到位
- 问政网友:用户2e586
- 问政对象:安宁街道
- 提问时间:2026-01-08 10:08:32
我于2025年12月11日投诉举报恒创顶耀小区楼顶存在大量新增违建,存在严重安全隐患,希望职能部门尽快查处。于2025年12月26日安宁综合执法队回复我已查处完毕,后续作立案查处罚款,对于修建的违建没有采取任何措施,置之不理,后期的巡查追踪也完全交由开发商的物业公司巡查,简直不作为。然后执法队回复中并没有1号楼,4号楼,8号楼,说明并没有发现这几栋的违建,物业也没有上报,从此处就能发现职能部门严重履职不到位,查处不得力,其次该小区所有楼顶的违建是新增违建,不属于存量违建,并且没有任何规划手续或者施工手续,在证据事实确凿,整改通知书已下发,并且整改期限截止当事人不整改的情况下为什么不立即拆除,为什么要作立案调查,根据《泸州市违法建设治理条例》第三条,第十七条第二款以及第二十三条之规定,明确了违建的释义以及新增的违建应发现一起制止一起拆除一起,仅针对有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修建的房屋才能进行立案查处,该小区房屋已经竣工交付,凭什么立案查处?难道最后就罚点款下个整改通知书就算履职到位了吗?其次针对物业公司巡查不上报,发现不制止的行为,房管局是否针对物管公司信用作扣分处理,并作处罚。最后根据《泸州市违法建设治理条例》第二十九条第一款规定,针对执法查处机关在本小区的执法不力行为应作处分处理并追究相关负责人的责任,希望职能部门,秉公执法,及时拆除本小区的新增违建,消除安全隐患,违建不拆除,小区几百户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履没履职,履职到不到位是看得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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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08
10:08:32 用户2e586 已问政 -
2
2026-01-09
09:23:00 安宁街道 已受理 -
3
2026-01-13
15:57:03 安宁街道 已回复
- 回复单位:安宁街道
- 回复时间:2026-01-13 15:57:03
市民朋友:
您好!您通过网络问政反映“恒创顶耀小区违建不拆除安宁执法队履职不到位”的问题已收悉,我单位已于1月12日进行了认真调查核实,现将处理情况回复如下:
经核实,投诉人反映的恒创顶耀小区部分楼栋楼顶存在违法建设情况属实。一方面,查处机关责令当事人停止修建行为并恢复原状;另一方面,查处机关依法依序对该小区违法建设立案查处,目前,案件正在办理中。同时,督促该小区物业服务企业切实履行好物业管理职责,加强对小区的巡查管控,发现违法建设行为立即制止并向查处机关上报。
感谢您的来电,祝您生活愉快!
承办人:综合执法队
联系电话:0830-2369513
安宁街道办事处
2025年1月1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