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市全民健康工程实施方案
- 问政网友:用户d7223
- 问政对象:市卫生健康委
- 提问时间:2026-01-09 08:51:41
泸州市全民健康工程实施方案,中指出,满足条件的孕妇可以做一次免费的产检无创DNA检测。但是去了人民医院,医院人员对此政策并不知情,称没有免费的。想知道,符合条件的具体是什么条件?打电话问了卫健委,说35岁以上的孕妇并不享受此政策,但是方案中明确指出了条件1,针对35岁以上的高龄孕妇。感觉大家对方案解读并不清晰,所有人都不清楚。想得到一个合理的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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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09
08:51:41 用户d7223 已问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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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15
11:17:55 市卫生健康委 已受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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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15
11:21:10 市卫生健康委 已回复
- 回复单位:市卫生健康委
- 回复时间:2026-01-15 11:21:10
用户d7223同志,您好!
您的提问我委高度重视,收件后立即责成相关科室核实情况、限时办理。我委承办科室同志查阅核实了相关规定后,与您电话联系,现将办理结果书面答复如下:
2025年12月4日,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泸州市全民健康工程实施方案》(泸市府办规〔2025〕8号),方案明确将为符合条件的孕妇提供一次免费唐氏筛查和一次免费无创DNA产前检测作为实施内容,方案自2026年1月5日起施行,原《泸州市全民健康工程实施方案》(泸市府办发〔2021〕31号)同时废止。
免费唐氏筛查中“符合条件的孕妇”是指:年龄在35岁以下,无染色体异常家族史,无不良孕产史(如多次流产、胎儿畸形等),身体健康,无严重疾病或感染;且具有泸州市户籍或持有效居住证,孕周15~20+6,自愿接受检测的孕妇。
免费无创DNA产前检测中“符合条件的孕妇”是指:符合《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关于规范有序开展孕妇外周血胎儿游离DNA产前筛查与诊断工作的通知》(国卫办妇幼发〔2016〕45号)中规定的适用人群(血清学筛查显示胎儿常见染色体非整倍体风险值介于高风险切割值与1/1000之间的孕妇或有介入性产前诊断禁忌证者如先兆流产、发热、出血倾向、慢性病原体感染活动期、孕妇Rh阴性血等),且具有泸州市户籍或持有效居住证,孕周12+0~22+6,自愿接受检测的孕妇。
按照政府购买服务相关要求,无创DNA产前检测服务应通过公开招标确定实施主体。目前,我委正在积极推进政府购买服务流程,力争早日为符合条件的孕妇提供免费无创DNA产前检测服务。
如您还有疑问或未尽事宜,也可拨打妇幼健康科电话:0830-3103263,进行详细咨询了解。
泸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6年01月1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