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政内容
蓝博湾三六期安装非机动车充电桩问题
- 问政网友:用户67693
- 问政对象:华阳街道
- 提问时间:2026-01-09 09:02:11
你好,我是蓝博湾三期的业主,我们小区三六期连一个非机动车充电桩都没有,整个小区那么多居民有需求,为什么街道和部门不配合物业,尽可能的满足居民需求,请问为民服务在哪里,物业联系了那么多部门,城建、街道、消防,都没有得到一个解决方案,那么多居民的非机动车在自己家的小区都充不了电,那该怎么办,加上泸州车辆限行,上班,接送孩子怎么办。请相关部门尽快落实蓝博湾三六期安装非机动车充电桩的问题,解决民生问题。
问政跟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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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09
09:02:11 用户67693 已问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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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13
10:27:45 华阳街道 已转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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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27
15:50:06 华阳街道 已受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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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27
15:51:07 华阳街道 已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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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政回复
- 回复单位:华阳街道
- 回复时间:2026-01-27 15:51:07
网民朋友您好,我街已咨询江阳区住建局,按照《泸州市物业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相关规定,新建物业应当按照规划设置要求建设电动自行车充电设施设备。已投入使用的物业,由业主共同决定可以增建、改建电动自行车停放场所,完善充电等配套设施。
街道、社区已告知物业,若准备利用物业共有区域安装电动自行车充电桩,应在符合消防安全、电气安全等相关规范的条件下选址,经消防大队等部门确认场所后,制定安装方案由全体业主共同决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