癌症晚期病人有些什么补贴
- 问政网友:80后阿姨
- 问政对象:泸县医保局
- 提问时间:2026-01-12 09:35:23
家里老人61岁于2025年3月查出癌症四期,可以办理大病救助吗,或者是有大病二次报销(出院时没有办大病卡,是后期才办理的大病卡和门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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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12
09:35:23 80后阿姨 已问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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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13
16:01:19 泸县医保局 已受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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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13
16:01:34 泸县医保局 已回复
- 回复单位:泸县医保局
- 回复时间:2026-01-13 16:01:34
网友:
您好!您咨询“癌症晚期病人有些什么补贴”的相关问题已收悉,现回复如下:
按照《泸州市医疗保障局泸州市民政局泸州市财政局泸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泸州市重特大疾病医疗补助实施方案>的通知》(泸市医保发〔2022〕39号)文件规定的补助范围:凡具有我市户籍且参加了基本医疗保险的人员,因患终末期肾病、癌症、白血病、血友病、再生障碍性贫血、地中海贫血、帕金森氏病、骨髓增生异常综合征或骨髓增殖性肿瘤、器官移植术后抗排异治疗、系统性红斑狼疮、重症肌无力11类重特大疾病在医疗保障定点医疗机构接受治疗后,按照“基本医疗保险、职工补充医疗保险或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医疗救助、倾斜救助”等顺序享受支付或救助待遇后,个人负担的符合基本医疗保险政策范围内住院医疗费用(含Ⅱ类门诊特殊疾病医疗费用,不含单行支付管理的药品和参照单行支付管理的高值药品医疗费用。下同)仍有困难的,可申请享受重特大疾病医疗补助。具体补助标准:因患癌症或其他9类重特大疾病病种的参保人员,在基本医疗保险、职工补充医疗保险或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医疗救助、倾斜救助等支付或救助后,一个自然年度内个人负担的符合基本医疗保险政策范围内住院医疗费用超过2万元的部分按照50%给予补助,年度最高补助金额不超过10万元。经查询医保系统,您家属2025年通过基本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支付后,个人负担的符合基本医疗保险政策范围内住院医疗费用(含Ⅱ类门诊特殊疾病医疗费用,不含单行支付管理的药品和参照单行支付管理的高值药品医疗费用)为8719元,未超过2万元,不能享受重特大疾病医疗补助待遇。
我局工作人员已于1月12日与您电话联系沟通,您表示已知晓办理情况。
感谢您的来电,祝您生活愉快!
承办人:邱 益
联系电话:0830-227268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