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政内容
关于泸古高速纳溪区段征地公告存在的问题
- 问政网友:用户5a308
- 问政对象:纳溪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
- 提问时间:2026-01-12 21:41:33
社保安置是以人均耕地面积计算还是以人均农用地计算执行呢?请领导解答。谢谢!
问政跟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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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12
21:41:33 用户5a308 已问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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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13
14:56:35 纳溪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 已转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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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15
10:21:00 纳溪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 已受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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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16
18:02:13 纳溪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 已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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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政回复
- 回复单位:纳溪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
- 回复时间:2026-01-16 18:02:13
网友:
您好!现将您的问政回复如下:
经核实,目前我区正在开展泸州至古蔺高速公路项目(纳溪段)征地前期工作,尚未发布征收土地公告。目前,该征地项目社保安置按照《泸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泸州市征收农村集体土地补偿安置办法的通知》(泸市府规〔2022〕4号)第三章“被征地人员安置”规定执行。在正式征收土地公告发布后补偿安置实施前,若有新政策出台,则按照新政策执行。我分局工作人员已于1月16日与您电话联系沟通,告知您相关情况。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祝您生活愉快!如还有疑问,请咨询泸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征收股,电话0830-4281069。
泸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纳溪区分局
2026年1月1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