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政内容
建议加强对广场舞噪音扰民治安处罚条例的宣传
- 问政网友:乐乐乐
- 问政对象:蓝田街道
- 提问时间:2026-01-13 10:20:09
江阳区蓝田街道蓝滨城江尚楼下广场,长期存在广场舞噪音扰民问题。周边居民被迫采取报警的方式才能获得暂时的安宁。鉴于2026年1月1日开始实施的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已明确对噪音扰民有罚款甚至拘留的处罚措施,建议社区居委会能对此条例在广场周边以拉横幅标语等方式予以广泛宣传,广而告知生活区噪音音量不得超55分贝。配合广场上政府已配设的声音检测仪,促使广场舞人员能主动降低音量,减少对他人正常生活的影响。也能从源头节约警力资源的应用,构筑和谐美好的生活环境。谢谢!
问政跟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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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13
10:20:09 乐乐乐 已问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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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13
15:25:58 蓝田街道 已转交 -
3
2026-01-15
09:30:35 蓝田街道 已受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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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16
15:57:15 蓝田街道 已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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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政回复
- 回复单位:蓝田街道
- 回复时间:2026-01-16 15:57:15
蓝田街道办事处回复
网友您好!您咨询的关于“建议加强对广场舞噪音扰民治安处罚条例的宣传”网络问政已收悉,经属地社区核实办理,现将情况回复如下:
经核查,该区域广场舞噪音问题确实存在,社区已采取以下处理措施:一是积极与广场舞参与者沟通,明确告知《中华人民共和国噪音污染防治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要求参与者合理控制音量与活动时间;二是社区积极接受您的建议,已在广场周边拉横幅标语进行宣传;三是安排网格人员后续进行现场巡查,对广场舞人员进行提醒。如您后续对此还有疑问可与东升桥社区联系,联系电话0830-3606795。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