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政内容
人行横道礼让行人的标准是什么?
- 问政网友:活雷锋
- 问政对象:泸州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
- 提问时间:2026-01-15 11:49:12
在蓝田重湾的一处人行到上,行车通过时被判定违法行为不停车礼让行人,根据现场照片及当时的回忆,对此,我表示对判罚依据有异议,在通过该人行道时,行人已经看到了我,我也看到了行人,而且相互的距离在3米以上且足够安全,同时确认他有让我先走的意图,然后我才走的,对礼让行人判定标准,我有异议,请答复我明确执行标准是什么,如果判定模糊,请撤销违法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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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15
11:49:12 活雷锋 已问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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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15
14:54:53 泸州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 已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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