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政内容
蓝博湾三期、六期未安装电瓶车充电桩问题
- 问政网友:用户67693
- 问政对象:华阳街道
- 提问时间:2026-01-16 09:50:05
你好。我是蓝博湾三期的业主。蓝博湾三期、六期没有电瓶车充电桩。整个小区只有二期有几个。请问供得上整个小区居民的需求吗?住建局说物业没有权利新增充电桩,那么就请住建尽快落实安装电瓶车充电桩的问题。回自己家小区都充不了电,请问在哪里能充。
问政跟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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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16
09:50:05 用户67693 已问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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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19
11:35:21 华阳街道 已转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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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27
15:51:19 华阳街道 已受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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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27
15:52:58 华阳街道 已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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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政回复
- 回复单位:华阳街道
- 回复时间:2026-01-27 15:52:58
网民朋友您好,我街已咨询江阳区住建局,按照《泸州市物业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相关规定,新建物业应当按照规划设置要求建设电动自行车充电设施设备。已投入使用的物业,由业主共同决定可以增建、改建电动自行车停放场所,完善充电等配套设施。
街道、社区已告知物业,若准备利用物业共有区域安装电动自行车充电桩,应在符合消防安全、电气安全等相关规范的条件下选址,经消防大队等部门确认场所后,制定安装方案由全体业主共同决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