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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政内容

古蔺小水河畔(原莱茵河畔小区)1期还房,是否纳入老旧小区改造范围

  • 问政网友:用户1b538
  • 问政对象:古蔺县住建局
  • 提问时间:2026-01-17 19:36:29

咨询一下莱茵河畔一期还房小区,是否纳入老旧小区改造,能否增设电梯,小区老旧但是楼层有8楼高,老年人居多,年轻人爬楼都气喘吁吁!老年人爬两楼都要休息几分钟,顶楼的甚至需要半个多小时以上才能到达!所以咨询一下相关部门能否考虑增设电梯,改善老年人上楼难困难!

问政跟踪
  • 1 2026-01-17
    19:36:29
    用户1b538 已问政
  • 2 2026-01-22
    15:11:03
    古蔺县住建局 已受理
  • 3 2026-01-22
    15:14:40
    古蔺县住建局 已回复
问政回复
  • 回复单位:古蔺县住建局
  • 回复时间:2026-01-22 15:14:40

网民朋友:

您好!您咨询增设电梯的相关问题收悉,现将有关情况反馈如下:

经核实,您所在的小区不属于老旧小区改造范畴,但符合既有住宅电梯增设的政策。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四川省物业管理条例》和《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四川省民政厅、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自然资源厅、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做好既有住宅电梯增设工作的指导意见》(川建行规〔2021〕14号)文件精神,既有住宅增设电梯应遵循“政府引导、政策支持、业主自愿”原则。县级相关部门负责政策指导,各街道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增设电梯小区(单元)业主自行负责后期维护及管理。

实施条件:

(一)城市规划区范围内国有土地上已建成投入使用、具有合法权属证明、未设电梯的多层既有住宅,在建设用地红线范围内有条件增设电梯的单元,可进行电梯增设。

(二)未列入房屋征收范围、棚户区改造计划。

(三)满足国土空间规划、建筑设计、抗震、结构、消防等相关要求。既有住宅增设电梯的申请人应提供原房屋建筑地质勘察报告和竣(施)工图,无原房屋建筑地质勘察报告的应委托有资质的勘察、设计单位进行现场确认出具论证报告。

(四)既有住宅增设电梯应当征求本单元全体业主意见,有本单元房屋专有部分面积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人数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参与表决,并经参与表决专有部分面积四分之三以上的业主且参与表决人数四分之三以上的业主同意。

增设模式:

既有住宅的业主是电梯增设的申请人,负责统一业主意见和确定增设电梯模式。增设电梯实行两种模式,由业主自愿选择。

(一)筹资自建。由申请人出资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建设,并按要求组织验收合格后交由申请人使用。

(二)委托建设。业主意见统一并确定增设方案后,鼓励业主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企业出资建设运营管理,按照“谁使用、谁付费”的模式,推行“公交”电梯。

既有住宅增设电梯应当经业主同意后签订加装电梯协议,协议需明确项目负责人或委托单位主要职责、资金概算及费用筹集方案、电梯运行维护保养费用分摊方案以及加装完成后的电梯使用管理单位等内容。

协议和方案由所在社区居委会在拟增设电梯单元楼道口、小区公示栏等位置公示10天,公示期间,若利害关系人对电梯增设事项有异议的,可依照“两调一诉”解决。“两调”:申请人与利害关系人协商意见不一致的,由所在社区居委会组织调解;一方拒绝社区居委会调解或经调解未达成一致意见的,由属地街道办事处组织调解;街道办事处、社区居委会应如实记录调解情况。申请电梯增设的业主中有老年人、残疾人、失能人员的,予以优先照顾。“一诉”:利害关系人也可通过法律途径解决。调解不成功的,暂缓实施。

如您仍有疑问或不清楚的地方,可咨询古蔺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电话:0830-7366611。

  古蔺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6年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