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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政内容

未经业主同意擅自在外墙安装油烟管道

  • 问政网友:海岸山峰
  • 问政对象:鱼塘街道
  • 提问时间:2026-01-21 08:49:23

一米阳光小区11号楼3单元,在未征得业主的同意下擅自在外墙安装油烟管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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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2026-0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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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4 2026-0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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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海岸山峰 已评价
问政回复
  • 回复单位:鱼塘街道
  • 回复时间:2026-01-30 09:09:28

网友您好:

您反映的“未经业主同意擅自在外墙安装油烟管道”等问题已收悉,现回复如下:根据反映的问题,我单位工作人员已前往现场进行查看。

经核实,11号楼3单元安装的油烟管道高于建筑物屋顶,符合高空排放要求。另向物业核实,安装排烟管道已经经过3单元大部分业主同意。

祝您生活愉快!如还有其他疑问,请直接与我单位联系,以便进一步推进我们的工作,联系电话:0830-8588278。

泸州市龙马潭区人民政府鱼塘街道办事处

                                2026年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