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款迟迟不给
- 问政网友:用户晴天来
- 问政对象:合江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 提问时间:2026-01-21 16:35:05
事发:泸州市合江县坝子上,项目名称:合江县城乡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转运处置建设项目,业主:合江县城市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我山东江新环保公司给此项目做了3个厌氧罐,按照合同还有一个大罐以及附属设备,3个小罐总价27万,目前付款给我们20万元,因为本身他们要打款的节点了,他们未打款,自己出去打听我们买钢材的价格,然后合同就没法干了,我们工人辛辛苦苦赚个血汗钱,至今拿质量问题来说,不给我们钱,此项目总价970万元,我们就27万,还不给我们,请领导们帮帮忙给处理一下,现在一年了,马上年底了,工人们天天来要钱,请领导们尽快帮忙处理下,实在没办法我们只能拉着工人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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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21
16:35:05 用户晴天来 已问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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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21
18:05:22 合江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已转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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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23
12:09:09 合江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已受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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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30
11:12:53 合江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已回复
- 回复单位:合江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 回复时间:2026-01-30 11:12:53
网民朋友:
您好,您通过“网络问政”平台反映的“工程款迟迟不给问题”我单位已收悉,经认真调查核实,现将相关情况回复如下:
经核实,您所反映的合江县城乡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转运处置建设项目(设备工程)业主单位为合江县城市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于2024年8月29日在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开招标,中标单位为四川兴凯歌建设有限公司。
您所在的山东江新环保设备有限公司与安吉鹏繁环境科技有限公司签订了设备代加工合同,负责项目厌氧罐等设备的加工。在合作过程中,双方因厌氧系统罐体制作质量产生分歧,于2024年12月22日停工并撤场,进而引发工程款纠纷。您单位(山东江新环保设备有限公司)与安吉鹏繁环境科技有限公司之间的纠纷属于民事合同纠纷范畴,双方应依据签订的设备代加工合同协商解决争议。合江县城市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作为项目业主,仅与中标单位四川兴凯歌建设有限公司存在合同关系,与您单位无直接合同关联。
针对您反映的问题,我单位已督促合江县城市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履行项目管理责任,组织涉事各方进行调解。但由于双方在工程质量认定及价款支付上分歧较大,未能达成一致意见。鉴于该问题本质为民事合同纠纷,且行政调解已无法解决,为切实维护您的合法权益,建议您公司依法通过法律途径解决。同时,我单位将持续关注后续进展,督促各方依法依规处理。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与支持!
合江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6年1月3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