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政内容
关于未满60岁老人补缴社保问题
- 问政网友:15856983012
- 问政对象:纳溪区人社局
- 提问时间:2026-01-21 17:32:07
我妈妈今年58岁,以前未买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现在看到政策未满60岁和办理退休的可以补缴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请问是否有相关政策?若可以补缴,在哪里补缴?需要那些材料?
问政跟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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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21
17:32:07 15856983012 已问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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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21
18:38:38 纳溪区人社局 已受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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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22
18:12:14 纳溪区人社局 已回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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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23
10:05:14 15856983012 已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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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政回复
- 回复单位:纳溪区人社局
- 回复时间:2026-01-22 18:12:14
纳溪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回复:
网友:
您好!现将您反映问题回复如下。
经核实,您到母亲已于2011年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根据《四川省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经办规程》(川人社办发〔2022〕75号)文规定,养老保险费实行按自然年度缴纳,参保人员可自主选择缴费档次,确定缴费金额。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实施时,距领取年龄不足15年的参保人员,应按规定逐年缴费,并享受相应的缴费补贴;符合待遇领取条件时,参保人员可按补缴时的缴费档次自愿补缴提高正常缴费年度的缴费标准,但不享受缴费补贴;对于没有按规定逐年缴费的,可以补缴中断年度的缴费部分,但不享受相应的缴费补贴。补缴申报可由参保人在户籍所在地乡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所办理。相关情况我局工作人员已与您联系沟通,您已知晓相关情况。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与支持!祝您生活愉快!
咨询电话0830-856021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