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政内容
泸州出现有私人利用猴子保护类动物进行表演
- 问政网友:用户91305
- 问政对象:江阳区农业农村局
- 提问时间:2026-01-25 15:16:56
今日在白塔下一片空地上发现有人利用三只猴子进行杂技表演,无法判断三只猴子的来源,但可以确认的是猴子是保护动物,不得私人进行买卖,并且三只猴子被主人用皮鞭胁迫表演
问政跟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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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25
15:16:56 用户91305 已问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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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26
17:21:08 江阳区农业农村局 已转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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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02
14:51:00 江阳区农业农村局 已受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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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02
17:25:56 江阳区农业农村局 已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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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政回复
- 回复单位:江阳区农业农村局
- 回复时间:2026-02-02 17:25:56
市民朋友:
您好!关于您反映的“有私人利用猴子进行表演”的情况,经对比照片,该处为水井沟步行街三福楼上楼梯口,我局高度重视,第一时间会同辖区街道工作人员前往现场调查核实。
经实地查看,现场及周边区域暂未发现耍猴表演人员。随后,工作人员走访了附近多家商户了解情况,部分商户反映以往曾偶有类似表演出现。
针对此类行为,我局始终坚持依法监管,坚决打击非法利用野生动物进行表演等违法行为。下一步,我们将进一步强化该区域的日常巡查与监督力度,联合街道开展常态化排查,一旦发现违法违规行为,将依法严肃处理,切实保护野生动物资源,维护公共秩序与城市文明形象。
感谢您对野生动物保护工作的关心与监督!如您再次发现类似情况,欢迎及时通过电话(0830-3123544)向我们反映,我们将迅速响应、及时处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