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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政内容

关于四川恒正、恒一物业、纳溪临港物业在纳溪紫阳首座消防监控室存在历史安全隐患未整改的问题

  • 问政网友:宋德强
  • 问政对象:纳溪区消防救援大队
  • 提问时间:2026-01-25 23:06:32

消防专用监控室必须持有消防设施操作员证(原“建(构)筑物消防员证”),属于国家准入类职业资格。操作带联动控制设备的消防系统需中级(四级)及以上证书。消防设施操作员证书,首先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统一制作,具体由消防行业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统一管理,证书盖章也是由应急管理部消防救援局统一盖章。

紫阳首座8号楼消防监控室是负责1#—11#楼住户和商铺业主几千人的日常生活安居问题,在岗人员蒋某荣的证件不是国家应急局和消防单位及公安部颁发的证件,在官网上查询不到。蒋某荣的证件是培训结业证,虽然在考试期间,但至今未取得国家人社局颁发的消防监控操作证,是不能在紫阳首座8号楼消防监控室从事消防监控设施的岗位。蒋某荣1人在上班期间负责监控、消防设施操作,同时在管理7#道闸车辆进出口的岗位(此岗位要离开重要的消防监控室),一个人同时负责三个不同的工作,是不符合国家消防条例管理规定,请相关部门核实查处。

该安全隐患问题存在时间较长,以前恒正、恒一物业在时就一直未整改,现在临港物业又接手,希望能得到有关部门的重视,紫阳首座8号楼消防监控室用人的事情上没有严格按照国家消防条例管理规定,属于履职不到位,在安全重要岗位上用人不负责乱作为,请相关部门核实查处。

问政跟踪
  • 1 2026-01-25
    23:06:32
    宋德强 已问政
  • 2 2026-01-27
    14:39:08
    纳溪区消防救援大队 已受理
  • 3 2026-01-27
    17:22:34
    纳溪区消防救援大队 已回复
问政回复
  • 回复单位:纳溪区消防救援大队
  • 回复时间:2026-01-27 17:22:34

网民朋友:

   您好!您反映的四川恒正、恒一物业、纳溪临港物业在纳溪紫阳首座消防监控室存在历史安全隐患未整改的问题,我单位消防监督检查人员于2026年1月27日对该现场进行了核实,现将相关情况回复如下:

   经现场核查,紫阳首座小区8号楼消防监控室安排有取得消防设施操作员证的人员进行值班,根据《四川省消防条例》第三十八条第二款之规定,该小区设有智慧消防远程监控联网系统,每班不少于一人;您提及的蒋某荣因其目前还未取得消防设施操作员证,故并未安排其值守消防控制室自动消防设施、设备操作工作,蒋某荣为保安负责值守监控和日常小区巡查,物业公司表示待蒋某荣证件考取后,再另行安排。

   如您仍有疑问或有不清楚的地方,可咨询我单位。联系电话:0830-41186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