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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政内容

咨询独生子女证如何补办

  • 问政网友:谈心
  • 问政对象:泸县卫生健康局
  • 提问时间:2026-01-26 19:42:44

  你好,关于补办独生子女证相关问题如下!

  1. 父母以前是农村户口,并且办理了独生子女证,至今56岁,只有一子!但在2000年左右把户口迁移到了泸县,证件遗失多年!是否能随时补办证件并当场领取新证?如能办理需要提供哪些材料及办理地点!

  2.如果能补办新证,父母目前缴纳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是否还能享受其他相关独生子女的待遇政策?

问政跟踪
  • 1 2026-01-26
    19:42:44
    谈心 已问政
  • 2 2026-01-27
    11:55:10
    泸县卫生健康局 已受理
  • 3 2026-01-30
    08:40:44
    泸县卫生健康局 已回复
问政回复
  • 回复单位:泸县卫生健康局
  • 回复时间:2026-01-30 08:40:44

网民朋友:

您好!您通过泸州市“有话请您说”网络问政平台咨询的“独生子女证如何补办”问题已收悉。现将相关情况回复如下:

关于《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办理问题:2016年7月1日之后不再新办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原办理过《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公民因证件遗失、损毁等原因,需要补办《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可向原办理机关提出补办申请。原办理机关已不复存在的,可向户籍所在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社事办)提出补办申请。申报材料:带上曾经办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享受有关奖励优待等相关证明材料及1寸免冠照片一张,到原办理机关或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社事办)补办《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关于独生子女的待遇政策问题:您父母现为城镇户口,不符合享受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政策的条件;但如果购买了社保,根据《四川省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实施办法的实施细则》的通知(川劳社发〔2006〕18号)规定:取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含2002年10月1日前取得的《独生子女证》)的职工、个体参保人员,退休、退职时,按缴费年限每满一年增发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0.1%的养老金。

泸县卫生健康局工作人员于1月27日与您电话联系沟通,您表示已知晓补办流程和有关政策。如仍有疑问,请咨询泸县卫生健康局人口监测与家庭发展股,联系电话:0830—81913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