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退役士兵落户问题
- 问政网友:用户7d119
- 问政对象:市公安局
- 提问时间:2026-01-27 09:39:17
本人2013年入伍,2021年退出,服役期间2018年,由于国家政策,消防部队转制,2021年退伍回来,户口不能落回入伍地,根据国家政策,法律法规,退出消防队伍,也是按退役法,军人退役保障法施行,是落回入伍地的,同样问题宜宾,重庆,贵州战友,全部落回父母所在地(村)。本人向江阳区公安局反应相关材料,政策,区公安局了解事情本质后,材料,政策清晰回复,区公安局没有上一级表态,他们无权限办理,本人只好向市一级反应,根据国家政策,法律法规,落户回父母所在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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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27
09:39:17 用户7d119 已问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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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29
11:29:06 市公安局 已受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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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29
11:29:27 市公安局 已回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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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29
11:38:14 用户7d119 已评价
- 回复单位:市公安局
- 回复时间:2026-01-29 11:29:27
网民朋友:
您好,您的留言我局已收悉,现回复如下:
现役军人退伍转业未安置的,按照户籍管理规定入伍前户籍是农村的,可以回原籍。经江阳区公安分局核查您的户籍档案反馈,您原服役于消防部队,由于消防集体改制后隶属于应急管理部门,编制已不属于军队编制,故不能按照军队转业未安置的情况回农村原籍落户。您在办理户籍业务时,除农村原籍以外未提供其他农村以外的地方落户,故将你的户籍落在原户籍地的公共户上。您现在提出的回农村原籍的需求,目前无法办理。
如您仍有疑问可拨打0830-3199180咨询。
感谢您对公安工作的理解与支持。
泸州市公安局治安管理支队
2026年1月2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