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政内容
拆迁赔款后还能原地址再修建么?如需要修建需要什么手续?
- 问政网友:hk1398
- 问政对象:安宁街道
- 提问时间:2026-01-27 16:47:59
位于龙马潭区北滨路延长线安宁镇福临村尖山子一户人家(临沱江边),修建北滨路时进行了拆迁赔款,该户人家现在在原址开始重新修建了,请问:拆迁赔款后还能原地址再修建么?如需要修建需要什么手续?该户是否履行了报批手续?
问政跟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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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27
16:47:59 hk1398 已问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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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28
14:46:22 安宁街道 已受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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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02
17:30:48 安宁街道 已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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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政回复
- 回复单位:安宁街道
- 回复时间:2026-02-02 17:30:48
市民朋友:
您好!您通过网络问政反映“拆迁赔款后还能原地址再修建么?如需要修建需要什么手续?”的问题已收悉,我单位已于1月27日进行了认真调查核实,现将处理情况回复如下:
经核实,该户村民房屋是因北滨路延伸线配套道路项目拆除后以农业安置方式选址进行重建,该户居民自行协调新选宅基地址,后报送相关部门审批通过后确定的,由于选址地形及土地性质限制,新地基与原地基有部分重合。
感谢您的来电,祝您生活愉快!
承办人:福林社区
联系电话:0830-2666211
安宁街道办事处
2026年2月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