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政内容
咨询社保缴费相关问题
- 问政网友:网络咨询
- 问政对象:叙永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提问时间:2026-01-28 19:50:38
你好!我哥哥1989年师范毕业分配到乡镇中学任教,于1997年辞职到民办学校任教至今,同时民办学校也给他购买了社保。现即将退休,请问,之前他从1989年到1997年在公办学校事业编任教期间的工作年限是否可以认定为视同缴费?谢谢!
问政跟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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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28
19:50:38 网络咨询 已问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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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30
16:54:31 叙永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已受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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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30
17:00:23 叙永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已回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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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30
18:55:33 网络咨询 已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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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政回复
- 回复单位:叙永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回复时间:2026-01-30 17:00:23
网民朋友:
您好!您通过网络问政咨询的“您哥哥1989年至1997年在公办学校事业单位任教的工作年限是否可以认定为视同缴费的问题”已收悉。
根据《人事部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辞职辞退及自动离职参加工作后工作年限计算问题的复函》(人办函〔1998〕101号)《四川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四川省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实施办法的实施细则>的通知》(川劳社发〔2006〕18号)第四十六条、《国务院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国发〔2015〕2号)第七条等规定,机关事业单位辞职人员在办理退休时如无服刑或劳教等情况,其在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统筹(2014年10月)前的连续工龄可计算为视同缴费年限,在退休办理时社保经办部门将根据您哥哥的档案资料来认定。
感谢您的咨询,祝您生活愉快!
承办人:陶宇
联系电话:0830-6233997
叙永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1月3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