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政内容
代理记账人员由谁监管处理
- 问政网友:王的皇冠
- 问政对象:江阳区财政局
- 提问时间:2026-01-29 11:30:07
如果有从代理记账公司离职的人员,以个人名义进行代理记账服务。
这个行为合规吗?如果不合规,向哪个部门投诉,投诉电话是多少?投诉后,该人员会获得什么惩处?
问政跟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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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29
11:30:07 王的皇冠 已问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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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29
16:33:41 江阳区财政局 已转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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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30
11:30:22 江阳区财政局 已受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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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03
10:29:40 江阳区财政局 已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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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政回复
- 回复单位:江阳区财政局
- 回复时间:2026-02-03 10:29:40
尊敬的市民朋友:
您好!您通过网络问政咨询的“代理记账人员由谁监管处理”已收悉,我单位已于1月30日进行了认真核实,现将回复如下:
经核实,从事代理记账业务应当经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批准,领取由财政部统一规定样式的代理记账许可证书,根据《代理记账管理办法》设立条件,个人无法获得代理记账许可。未经批准从事代理记账业务的单位或者个人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及有关规定予以查处。如发现该行为,可向江阳区财政局举报,举报电话3123692。
江阳区财政局单位工作人员于1月30日与您电话联系沟通,您表示已知晓。
感谢您的来电,祝您生活愉快!
承办人:周瑶
联系电话:3123692
泸州市江阳区财政局
2026年1月3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