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政内容
新城中心顶楼违建
- 问政网友:丸子丸子
- 问政对象:古蔺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 提问时间:2026-01-29 23:40:47
新城中心六号楼一单元违建,私自在顶楼自己修建阳光房 占用业主公摊,损害业主利益,我之前就像相关部门反应 结果不了了之,希望你们相关部门尽快处理,不要让老百姓寒了心,麻烦你们有点责任心和担当
问政跟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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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29
23:40:47 丸子丸子 已问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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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06
16:32:43 古蔺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已受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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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06
16:33:27 古蔺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已回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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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09
12:14:43 丸子丸子 已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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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政回复
- 回复单位:古蔺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 回复时间:2026-02-06 16:33:27
市民朋友:
您好!关于您反映古蔺县新城中心小区六号楼一单元违建问题留言已收悉,现将办理情况回复如下:
经核实,我局执法人员多次前往现场处理,均未见到违建业主。针对该处违建问题,前期我局已按照《泸州市违法建设治理条例》第十七条之规定,函告不动产登记机构,依法对违建业主不动产限制办理变更、转移、抵押登记手续,待其整改完成后解除限制。
古蔺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6年2月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