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泸州市定艺家装饰工程有限公司违约,不退换定金的求助
- 问政网友:scdyabc007
- 问政对象:江阳区住房城乡建设局
- 提问时间:2026-01-30 15:42:52
本人于2025年12月21日就房屋装修,与泸州市定艺家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在其经营处达成初步合作意向,当日通过微信转账支付定金1万元(有收款收据及转账凭证为证),在定金签署交付前双方在装修预算表中已(有签字盖章)明确约定:“设计方案做三次,如设计方案第三次还不满意可当场全额退款”,该条款系双方真实意愿表达,合法有效。但后续该公司提交的第三次最终设计方案,因自身对房屋面积测算失误、对预算把控疏漏、方案漏项等原因导致设计方案不合理,装修金额由原约定的17.7688万元增加至23.9万元,高出约6.1万元,远超我方经济承受范围,已对我方家庭财务规划与正常生活秩序造成实质性困扰,致使双方未能达成继续合作预期,符合《装修预算表》中“不满意可全额退款”的明确约定情形。
同时依据《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第五百八十七条规定,定金系合同履行的担保,收受定金的一方履行合同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承担相应责任。介于以上情形,泸州市定艺家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因自身过错导致设计方案未达约定标准,且违反双方明确的退款条款,拒不退还定金,已构成违约。我方于2026年1月16日已正式通过微信和书面形式告知该公司终止合作并要求退还定金要求,但经多次沟通协商,均遭无理拒绝,对我方述求不予理睬,导致我方合法权益受损。无奈特向贵局求助,恳请贵局介入协调督促泸州市定艺家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按双方约定及法律规定,全额退还我方1万元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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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30
15:42:52 scdyabc007 已问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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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02
09:38:01 江阳区住房城乡建设局 已转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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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11
10:23:23 江阳区住房城乡建设局 已受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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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11
10:33:34 江阳区住房城乡建设局 已回复
- 回复单位:江阳区住房城乡建设局
- 回复时间:2026-02-11 10:33:34
网民朋友:
您好!您咨询“关于泸州市定艺家装饰工程有限公司违约,不退换定金的求助”的问题收悉,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2026年2月4日,我局组织双方调解未果,该行为属合同纠纷范畴,为维护您的合法权益,建议您通过司法途径解决。
感谢您对江阳区住房城乡建设工作的关注和支持,如仍有疑问,可来电咨询,联系电话:0830-3123534
泸州市江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6年2月1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