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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政内容

关于泸州市江阳区蓝博湾小区违法建设问题长期反复的情况反映

  • 问政网友:用户88895
  • 问政对象:市城管执法局
  • 提问时间:2026-01-30 16:55:28

关于泸州市江阳区蓝博湾小区违法建设问题长期反复的情况反映

尊敬的各位领导:

现就泸州市江阳区蓝博湾小区违法建设问题长期存在、屡禁不止、执法执行不到位等情况,特作如下情况反映与意见建议。

一、基本情况

近年来,泸州市江阳区蓝博湾小区违法建设行为频繁发生,且呈现出屡教不改、反复出现、愈演愈烈的态势。本人及部分业主曾通过四川问政平台、泸州市问政平台等渠道多次反映相关问题,投诉事项均被转交至江阳区华阳街道综合执法队等相关职能部门处理。

从反馈情况来看,相关部门在接到投诉后,通常采取“责令停工”等措施,违法建设行为在短期内有所收敛,但在舆论关注度降低或执法检查结束后,相关业主往往继续实施违法建设,问题未得到根本性解决。

二、部门职责落实情况及存在问题

(一)部门职责分工与执行脱节

1. 物业公司方面

经向物业公司咨询,物业表示已将违法建设情况上报至相关执法部门,但物业自身缺乏有效巡查机制和持续跟踪整改的管理措施。

2. 街道办事处方面

经向华阳街道办事处咨询,街道办事处表示其职责主要为“指导与转达”,不具备直接执法权,对违法建设行为难以实施实质性处置。

3. 城管(综合执法)部门方面

综合执法部门表示,已向违法建设业主下达整改通知,并向供水、供电、供气等相关单位发函,要求配合采取停水、停电、停气及暂停办理相关业务手续等措施。

但在实际执行过程中,违法建设行为并未得到持续有效遏制。部分违法建设业主在被告知停水停电停气后,仍能继续施工,水、电、气供应并未长期中断,整改措施未落实到位。

进一步向城管部门咨询时,城管部门回应称:虽已向相关单位发函,但相关单位是否执行,其难以监督和约束。

(二)执法力度不足的问题

综合来看,当前存在以下突出问题:

1. 执法措施缺乏持续性和刚性约束,存在“当时制止、事后反弹”的现象;

2. 城管部门执法不严、处罚力度有限,违法成本低,未形成有效震慑;

3. 部门之间协同不足,执法链条断裂,导致政策措施难以闭环落实;

4. 投诉处理重形式、轻结果,缺乏对整改效果的跟踪评估机制。

上述问题直接导致违法建设行为长期存在,严重影响小区规划秩序、公共安全和居民合法权益。

三、意见与建议

为从根本上遏制违法建设行为,建议建立多部门协同、责任明确、过程公开的长效治理机制:

(一)建立物业巡查与上报机制

由物业公司承担小区违法建设日常巡查职责,一旦发现违法建设行为,应第一时间上报城管部门,并建立台账。

(二)强化城管部门执法与处罚

由城管部门依法实施行政处罚,并对整改情况进行跟踪,确保执法措施落实到位,而非停留在书面通知层面。

(三)发挥街道办事处指导与监督作用

由街道办事处对物业巡查工作进行业务指导,并对违法建设治理工作进行统筹协调和监督。

(四)建立信息公开与群众监督机制

建议在小区公告栏公示违法建设业主名单、上报情况及整改进度,并由物业每月更新,接受业主监督。

(五)建立抽查核查机制

由城管部门不定期对物业上报的违法建设问题与实际投诉情况进行比对核查,防止瞒报、漏报和虚假整改。

(六)强化部门联动与责任追究

建议由泸州市城管局分管领导葛洪亮同志牵头,加强对相关执法部门的监督管理,推动停水、停电、停气等配合措施落地落实,形成执法闭环,杜绝形式主义和走过场现象。

此问政回复需要综合执法队(市城管局)进行回复,不需要街道办事处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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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市城管执法局 已回复
问政回复
  • 回复单位:市城管执法局
  • 回复时间:2026-02-09 09:36:39

市民:

您好!您在网络问政反映的“关于泸州市江阳区蓝博湾小区违法建设问题长期反复的情况反映及建议”已收悉,感谢您为我市违法建设治理提供的宝贵意见建议,我局将认真研究吸收。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按照《泸州市违法建设治理条例》第六条规定:“市人民政府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负责城市规划区内的违法建设查处的指导、监督和考核,负责跨区县的、重大复杂的违法建设查处工作。区人民政府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城市规划区内的违法建设查处工作”。蓝博湾小区的违法建设查处由江阳区综合行政执法局负责。

针对蓝博湾小区违法建设,江阳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按照《泸州市违法建设治理条例》相关规定,通过加大巡逻频次,责令整改,将违法行为抄告相关部门(企业),采取停水、停电、停气、限制不动产交易等措施制止违法建设行为。

下一步,我局将进一步指导、督促江阳区综合行政执法局依法履职,强化该小区违法建设治理成效。充分发挥街道、社区和物业的巡查作用,确保违法建设能够早发现、早制止。

感谢您对城市管理工作的关注,祝您生活愉快!

泸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2026年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