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大城36栋与18栋间地下车库非雨天持续漏水伴粪便恶臭,物业推诿不处理,希望相关部门切实履行监管职责
- 问政网友:西岸阳光001
- 问政对象: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 提问时间:2026-02-01 14:01:41
尊敬的江阳区住房城乡建设局:
本人是江阳区恒大城小区业主,此前就36栋与18栋之间地下车库非雨天持续漏水、伴随粪便恶臭的问题向贵局投诉。
贵局曾于暑假期间回复,称正在寻找施工队处理,但至今已远超承诺时限,问题仍未得到任何实质性解决。目前,地下车库漏水依旧,粪便恶臭弥漫,此前用于临时引流的管道因长期污水浸泡已腐蚀损坏,导致渗漏问题进一步恶化。
物业公司依旧以“开发商遗留问题”为由推诿责任,仅安排保洁人员进行敷衍式吸水作业,既未排查污水渗漏根源,也未维修损坏管道。这已严重威胁业主的通行安全与身心健康。
根据《物业管理条例》及相关规定,贵局作为行业主管部门,对物业履职及小区公共设施问题负有监管督办责任。当前问题已持续数月,远超合理处理周期,业主的正常生活受到严重影响。
现恳请贵局:
1. 立即启动加急督办程序,明确问题处理的责任主体与时限,督促相关单位在7个工作日内进场排查并实施维修。
2. 责令物业公司停止推诿,立即对腐蚀损坏的引流管道进行更换,并采取有效措施控制污水渗漏与臭味扩散。
3. 定期向业主反馈进展,每3天通过书面或线上渠道告知问题处理的最新情况,直至彻底解决。
4. 若问题根源确属开发商遗留质量问题,请贵局牵头组织开发商、物业公司及业主代表召开协调会,明确各方责任与整改时限,避免问题继续拖延。
盼贵局能切实履行监管职责,推动问题尽快解决,维护小区业主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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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01
14:01:41 西岸阳光001 已问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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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03
17:26:24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已转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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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13
10:35:56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已受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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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13
10:36:19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已回复
- 回复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 回复时间:2026-02-13 10:36:19
网友您好:经调查核实,您反映的情况属实,泸州市建设工程质量保障中心已责令建设单位立即履行保修义务,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建设单位以资金链断裂为由,拒绝履行保修义务。建设单位的行为已涉嫌违反《四川省物业管理条例》第八十五条“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及合同约定的保修期限和保修范围承担物业的保修责任”。泸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已将该违法线索移送至泸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进行查处。我中心后续将持续跟踪督促处理,建议业主通过司法诉讼程序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泸州市建设工程质量保障中心工作人员于2月12日与您电话联系沟通,电话无人接听。感谢您对住建工作的支持与理解,祝您生活愉快。

